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桶装水送水服务项目采购公告第二次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桶装水送水服务项目采购公告第二次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桶装水送水服务项目采购公告(第二次)

为保障医院工作顺利开展,我院拟对桶装水送水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现发布第二次采购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报名结束后将直接组织本次投标供应商进行比选洽谈。

一、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 FC-2023-054-2

项目名称:桶装水送水服务项目(第二次)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7.9万元/年,单桶最高限价15元/桶据实结算,年结算金额不超过7.9万元

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生产厂家应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及联合体投标。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项目要求:

(一)项目概述

1、为我院部分科室提供桶装水送水服务。服务范围:行政办、发热门诊、体检中心、手术室、妇产科特需病区、全科医学科、门诊办公室等科室。

2、提供的桶装水应有两个档次:

档次1:纯净水系列18.9L/桶

档次2:矿泉水系列18.9L/桶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送水上门。

2、供应商可向服务范围内的科室免费提供饮水机。

3、若提供的饮水机发生故障,供应商可免费维修,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若当天不能正常使用的,可提供备用机。

4、供应商可向服务范围内的科室免费提供饮水机清洗服务。

5、供应商需提供桶装水水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不少于2次/年。

(二)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服务期限:一年

2、付款方式:按月据实结算,次月初凭上月科室确认签字单及汇总表在30个工作日日内支付费用,年结算金额不超过7.9万元。

3、报价要求:供应商按两种档次单桶分别报价,应包含桶、水、运输费、设备使用费、设备维修费、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4、比选有效期:120天(参与比选的供应商须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比选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报价及相关承诺进行实质性变更,否则将被列入医院黑名单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具备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表(模板见附件)

注:列入医院黑名单库的公司不能参与我院招标

三、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2023年7月20日—2023年7月26日(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 14:00-17:30。

四、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报名资料以PDF扫描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qq.com)

报名联系电话: 028-********

报名联系人:彭老师

五、比选谈价时间:另行通知,医院将提前发布比选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告,同时电话通知。

比选谈价地点: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具体地址以报名结束后发布的比选时间及相关事项公告为准。

六、比选谈价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需加盖公司鲜公章,并密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与比选谈价时不需要提供)

4.具备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5.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格式自拟);

6.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格式自拟);

7.技术应答:项目要求响应情况、服务方案;

8.商务应答表;

9.报价单1份(格式自拟,另散装5份)

10.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发票或合同)等材料。

11.投标公司认为可以证明其优势的其他资料。

(二)以下资料格式见附件,需加盖公司鲜公章,无需封装在投标文件中:

1.投标承诺函1份

2.院内比选确认表1份(不预填,只需加盖公司鲜公章,用于谈价后现场最终确认价格)

[注]:本比选采购项目报名时不再单独提供招标文件、不售卖标书。投标时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报价单及投标文件正本须每页加盖报价单位鲜公章; 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洽谈。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桶装水送水服务项目综合评分标准.xlsx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院内比选采购项目报名表.docx

投标承诺函.docx

院内比选确认表.xlsx


标签: 桶装水送水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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