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道路清障车招标公告
公安局道路清障车招标公告
各供应商: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汕头市公安局的委托,对汕头市公安局道路清障车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SCJ*******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公安局道路清障车竞争性谈判采购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80000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四、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正在办理商事登记三证合一的,提供工商部门证明或办理回执,原证书视同有效);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1.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供应商须为多功能清障车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供销商。
3. 响应供应商参加谈判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9日9时30分(注:9时00分开始受理谈判响应文件)。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七、谈判时间:2015年11月19日9时30分。
八、谈判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九、有意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的供应商请预先进行报名:
1、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1月6日起至2015年11月16日期间带报名函到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报名备案,或者将报名函传真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
2、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6日17时。
十、谈判文件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5年11月6日起至2015年11月12日17时止),如有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传真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一、谈判文件请点击附件自行下载。
采购代理机构: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江先生、官先生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邮编:515041
采购人:汕头市公安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地址:汕头市黄河路88号
邮编:515041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汕头市公安局道路清障车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文件(点击下载)
标签: 公安局 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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