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公用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公用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浙江方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舟山港海通轮驳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公用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加报价。
一、招标编号
ZSGW-WZ-2023-08
二、招标条件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货物清单
1、招标货物清单
子包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指标 |
1 | 48座车型客车 | 1辆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
3、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年。
四、控制价
******.00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制造商和其授权经销商不应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其授权经销商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如同时有两家或以上合法经销商参加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在此种情况下,以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指定经销商为准(若经销商均未获得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授权,则以报价最低者为准),其余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3)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将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 供应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 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23年07月19日至2023年07月25日 16时00分。
3.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00元,请转账至指定账户,售后不退。
5.原已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如继续参与本项目,无需再次缴费,请及时登录“浙江海港投标管家”点击“立即购买”,确认“继续参与本项目”。
七、投标保证金
1.金额:壹万贰仟元。
2. 投标人应于2023年08月07日 16时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3.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保证金无效。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8日 14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2023年08月08日 14时00分),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九、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08月08日 14时00分在在线公开开标。
注意事项:
1.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 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制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或平台公告。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舟山港海通轮驳有限责任公司
商务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80-*******
联系地址:舟山市定海区卫海路 87 号海韵大厦 13 楼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鲁斌 联系电话:138*****886 传真:
联系地址:临城街道长峙岛香樟园20幢1301室、1302室、1303室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574-********
CA咨询热线:400-666-4230
标签: 公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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