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楼新址改造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福州市台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楼新址改造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营招[2015]第11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台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楼新址改造装修工程,项目业主为台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台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州市台江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为656331元,发包价为617661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台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楼二次装修,具体应以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闽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福州市建筑设计院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限台江区区属国有企业及下属建设公司)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资格条件涉及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依据相关文件规定:(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3日至2015年11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八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100元(含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材料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 19日 15 时00 分,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鼓楼区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大厦8层)。
7.2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购买标书收款收据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网站(www.taijiang.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台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河下街90号2层,邮编:350007
电话:136*****179
联系人:谢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八层,
电话: 158*****817,****-******** 传真:****-******** ;
联系人: 陈小姐 。邮编:35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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