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沧高速公路南段年定期检测、经常性检查、养护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津沧高速公路南段年定期检测、经常性检查、养护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沧高速公路(南段)2023-2024年定期检测、经常性检查、养护工程设计招标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天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天津天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定期检测、经常性检查、养护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津沧高速公路(南段)全长 41.628km(K12+500~K54+128),为双向四车道,于1995年11月18日建成通车。路基断面形式为:0.75m(土路肩)+2.25m(硬路肩)+2×3.75m(行车道)+0.25m(路缘带)+1.5m(中央分隔带)+0.25m(路缘带)+2×3.75m(行车道)+2.25m(硬路肩)+0.75m(土路肩),路基宽度为23m,路面宽度为20m(2×10m),路面总厚度为66cm。津沧高速辅道修建于1995年,全长30.342km,道路技术等级为四级公路,路面宽度7m,两侧土路肩为0.75m,路基宽度8.5m。

2.2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包含津沧高速公路(南段)高速公路的定期检测、经常性检查、养护工程设计等。主要包括:

1、沿线道路、桥梁定期检查;

2、沿线桥梁经常性检查;

3、提供路桥管理系统信息维护服务,包括桥梁基础数据库、病害数据库、检测数据库等数据库建立、更新等;

4、对养护工程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5、养护工程设计,道路工程、桥梁涵洞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安全设施、交叉工程、等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以及竣工图的编制。

2.3 定期检测、经常性检查、设计服务期限

养护工程设计项目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18日。

定期检测、经常性检查及其他咨询项目周期为2023年8月15日至2024年11月18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检测和设计资质,检测资质须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和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道路桥梁的定期检测业绩,且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道路桥梁工程设计工作业绩。

投标人(或联合体具备设计资质单位)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检测单位且需同时具备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和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质;

b.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

c.具备招标要求的资质等级。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d.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同一个标。

e.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主办人和成员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f.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1.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saic.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情况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参照《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2022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试验检测单位)及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或2022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设计单位)被评为B级或以上(都不得低于B级)。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以联合体各方市场信用评价等级低的为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往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旗南路与凌宾路交口商会联合大厦13F)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社保证明复印件、招标文件费银行回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联合体报名的除携带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采用现金及银行电汇形式,户名: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光大银行天津和平支行;账号:754*****000******;如招标文件费用采用银行电汇形式,需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银行账户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电汇时请在“用途”(或“摘要”、“备注”、“附言”)处填写项目名称+文件费。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8月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第四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6.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www.tjjt.gov.cn/)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7.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天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静海区西琉城大桥南

地 址:

天津市红旗南路与凌宾路交口商会联合大厦13F

邮 编:

******

邮 编:

******

联系人:

付工

联系人:

曲平

电 话:

022-********

电 话:

022-********-661

传 真:

/

传 真:

022-********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chengtouzixun1300@163.com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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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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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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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2023年7月19日





标签: 养护工程 定期检测 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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