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南站铁路货列查验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招标公告
海口南站铁路货列查验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招标公告
海口南站铁路货列查验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Z-2023-24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口南站铁路货列查验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招标已由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部的《关于海口南站铁路货列查验区建设等2个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函》物便函[2023]29号批准招标,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货运部,招标项目资金已经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集装箱门式起重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海口南站铁路货列查验区建设项目主要涉及海南西环货线。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于既有海口站调车场西侧新建海关查验区,新建货物装卸线1条,有效长度697m,建设及安装一台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2.2招标内容:详见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 月20 日9时至2023年7 月26 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进行相关信息录入登记,登记成功并经确认后,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电子签章,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招标代理指定账号(不接受网汇、现金、信汇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不接受个人汇款),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标段号。并把汇款凭证发送至邮箱 crmscgz03@163.com,此为招标文件下载确认的重要依据。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4购买招标文件后未参加投标的,招标人将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铁总物资〔2018〕171号)的规定,对其进行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8 月8 日9时00分至2023年8 月16 日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 月16 日10时00分。
5.2开标时间:2023年 8 月 16 日10时00分。
5.3递交方式及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需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如果电子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电子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4需同时递交投标保函原件资料,递交时间为:2023年 8 月 16 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8 月 16 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等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国铁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货运部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51号
邮 编:******
联 系 人:姚工
电 话:1**********
电子邮件:1**********@139.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太平街道凤凰嘴街5号院2号楼 鼎兴大厦A座11层
邮 编:******
联 系 人:刘工(售卖标书)、朱工
电子邮件:crmscgz02@163.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账 号:*******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货运部
2023年 7 月 19 日
招标公告附表
包件号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备注 |
QZJ01 | 起重机 | 集装箱门式起重机40.5t Lk=30m | 台 | 1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 2.许可及认证: 投标人须提供B级及以上门式起重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具有门式起重机制造、安装、修理、改造资质。 3.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连续三年净利润为正值。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经国家起重运输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核准的带小车回转结构的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型式试验合格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不低于4台带上部小车回转结构的40吨及以上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的制造及安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复印件,含载明设备型号、数量、主要技术参数等关键页及交工验收报告,原件备查)。 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履约能力(上述“5.供货业绩”要求的业绩中对应买方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 7.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不接受OEM产品。 | 500元/份 | 含设备费、安装费及税金 |
标签: 铁路货列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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