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天然气利用工程一期海兴门站项目土建招标公告

海原县天然气利用工程一期海兴门站项目土建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天然气利用工程一期(海兴门站)项目土建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发【2023】12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20亩,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门站站房392.4平方米,二层框架结构,道路及场地硬化2330平方米,通透围墙47米,实体围墙558米,混凝土彩砖铺砌413平方米,草坪980平方米,定制大门3樘,工艺区地坪200平方米,碎石铺装667平方米,箱变1座,设备基础1座(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 建设地点:海兴开发区朝阳街东侧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建设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19 08:00至2023-07-27 18: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8-09 10: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原县城区 地 址: 银川市长城东路238号

邮 编: 邮 编: ******

联 系 人: 周卫国 联 系 人: 杨洁

电 话: 181*****330 电 话: 159*****920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2023 年 07 月 19 日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签于 2023/07/19 12:06:21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签于 2023/07/19 12:06:34
招标文件/资审文件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天然气 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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