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照明改造工程照明设备招标公告
市政照明改造工程照明设备招标公告
韩城市市政照明改造工程照明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韩城市市政照明改造工程照明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韩城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和上级补助,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设备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SCZE2015-ZB-1370/1
建设地点:韩城市新城区
招标内容:韩城市新城区照明改造工程照明设备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企业,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
3-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3、投标人应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设备生产或供货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4、投标人为制造厂家的须提供相应生产能力证明材料;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除出具生产厂家相关资料外还须出具生产厂家的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人注册地县级及以上的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2013年和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2014年度的企业人员社保缴纳凭证(注册地养老保险经办处出具)和2014年度和2015年已完税月份的完税证明(以税务局出具的完税凭证为准);
3-6、投标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投标人需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前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五部审核后购买标书。
4-2、时间:2015年11月7日至2015年11月13日每天9:00-17:00
5、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7日下午14:00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7日西安午14:00
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十五层第三会议室
7、招标人:韩城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8、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
联系人:刘 舰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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