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高新区虹桥小学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长沙高新区虹桥小学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长沙高新区虹桥小学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7-19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长沙高新区虹桥小学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 ||
项目编号 | TXJY******** | ||
交易分类 | 特许经营权类 | 所属管辖范围 | 长沙市 |
长沙高新区虹桥小学对长沙高新区虹桥小学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标段)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采购项目(标段)名称:长沙高新区虹桥小学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HNZY-ZB-2023-1044
采购项目(标段)预算: 0元
采购标段最高限价(设定最高限价的):0元/年(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中标单位自负盈亏)。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是否为定点项目:是
定点家数和定点方式:1家,定点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
(1)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 □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t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 拒绝 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提供由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进入“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 (http://gyzc.csggzy.cn/TPBidder)”进行格式化电子招标文件的下载。
3、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8-21 09:0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8-21 09:00(北京时间)。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2、电子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投标人在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 (http://gyzc.csggzy.cn/TPBidder)”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3-7-19 17:00至2023-7-26 17:00止(5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疑问及质疑: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本项目行政监管部门、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行政监督部门:长沙市岳麓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曾瞻涛
联系电话:0731-********
监管范围:从招标公告公示至项目合同签订的全过程监管。
采购人:长沙高新区虹桥小学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栖才路199号
联系人:熊老师
电 话:150*****876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祝先生
电 话:191*****445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560号长城雅苑2期3栋2201号
E - MAIL:/
九、投标保证金:
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00 元。
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从投标人银行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或金融机构等非现金形式。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具体获取方式和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
由采购人按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00元。
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代理事项内容:
(1)起草、编制采购文件。(2)组织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3)组织采购答疑会。(4)制作、发布采购信息公告。(5)组织开展供应商资格预审。(6)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7)邀请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现场监督。(8)组织评审活动,记录、整理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协助评审委员会编写评审报告。(9)制作、发布中标(成交)信息公告。(10)发送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11)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12)整理移交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招标人补充其他内容
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采购,请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 (http://gyzc.csggzy.cn/TPBidder)下载CSZF或.CSCF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
2、请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国有资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国有资产CA驱动”。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TF格式投标文件。
3、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政府采购网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4、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转湖南CA(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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