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市2023年农业农膜、肥料农药包装物废弃物回收处理项目服务单位遴选公告

恩平市2023年农业农膜、肥料农药包装物废弃物回收处理项目服务单位遴选公告

根据《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整建制全要素全链条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规〔2023〕16号)、关于印发《建设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促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全面绿色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规〔2022〕15号)、《江门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市安排本级资金70万元用于农业(农膜、肥料农药包装物)废弃物回收处理,经恩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1)安排50万元采购第三方服务,用于开展废旧农膜、肥料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管理和宣传培训;(2)安排20万元用于废旧农膜回收示范点补贴。

一、项目名称

(一)废旧农膜、肥料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管理和宣传培训

(二)废旧农膜回收示范点补贴

二、项目内容

(一)废旧农膜、肥料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管理和宣传培训。承担单位为第三方公司,在我市设立多个回收点,负责农业(农膜、肥料农药包装物)废弃物回收的回收、记录、处理、宣传和培训等工作,年回收处理15吨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由我局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择优遴选1个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资金方面,签订采购合同后拨付50%,剩余50%在项目验收通过后拨付,合计50万元。

(二)废旧农膜回收示范点补贴。承担单位为我市各镇(街)人民政府,主要工作内容为组织村委会、合作社、散户等各级主体履行田间管理责任,回收大田作物(冬种马铃薯、辣椒等)所用农膜,所在镇(街)需制定实施方案及做好台账记录工作。具体补助金额先由镇(街)人民政府申报,再经我局集中讨论、统筹分配,合计20万元,项目完成验收后一次性拨付。

三、申报主体资格条件要求

(一)申报主体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二)申报主体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完成本项目合同的能力。

(三)申报主体需明确相关的服务承诺。

(四)前三年没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政府相关部门处理处罚记录;

(五)申报主体保留资格再审和后审的权利。

四、报名资料和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认真编制项目申报材料,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集中评审,确定服务单位名单。

(二)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报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容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近几年曾开展同类项目业绩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项目报价明细表。

(三)镇(街)人民政府废旧农膜回收示范点补贴需提交申报书、实施方案、补贴标准。

五、申报时间  

2023年7月19日—2022年7月26日下午17时,逾期不接受申报。

六、遴选程序

(一)申报程序。申报单位按照公告需求于申报截止日期前向恩平市农业农村局提交申请材料(一式3份,使用档案袋封装)。资料邮寄或送达广东省江门市恩平市恩城根塘街4号,恩平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联系人:黄丽菁,联系电话:0750-*******)。

(二)评审程序。由恩平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必要时增加实地考察环节,根据专家评审和公示情况,决定本项目的实施主题。(由恩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集体讨论初步确定,经公示无异议后确认)

七、项目管理

(一)申报单位被定为项目实施单位后,严格按照项目目标和资金安排,规范开展项目建设。

(二)建设总投入资金严格按照国家财税管理的有关规定,主动接受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监督。

八、其他事项

此次项目由恩平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未尽事项,请与恩平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联系。

恩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9日


标签: 废弃物回收 农药包装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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