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人工湿地修复示范点建设项目第一期—洽湾船形古镇、太和司前村、白舍镇丰江村湿地修复示范点设计、采购、施工EPC南丰县人工湿地修复示范点建设项目第一期—洽湾船形古镇湿地修复示范点、太和司前村、白舍镇丰江村湿地修复示范点设计、采购、施工E
南丰县人工湿地修复示范点建设项目第一期—洽湾船形古镇、太和司前村、白舍镇丰江村湿地修复示范点设计、采购、施工EPC南丰县人工湿地修复示范点建设项目第一期—洽湾船形古镇湿地修复示范点、太和司前村、白舍镇丰江村湿地修复示范点设计、采购、施工E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南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丰发改发[2022]20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丰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源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南丰县人工湿地修复示范点建设项目第一期—洽湾船形古镇、太和司前村、白舍镇丰江村湿地修复示范点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2 项目地点:南丰县洽湾镇洽湾村,太和镇司前村, 白舍镇丰江村。
2.3 项目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额:5295.39万元 (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 4611.69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321.38 万元,基本预备费为230.58元,建设期利息费用129.79万元,专项贷发行费用1.95万元);本工程投资限额为4651.8万元【其中建安费(含设备采购费、湿地资源展示馆51.86万元)4611.69万元,本期施工图和展览馆项目设计费40.11万元】。
2..4 建设内容、规模:项目总湿地地面积约352.3亩,主要进行高标准湿地修复改造,并因地制宜,与当地需求相结合,打造具部分特定功能的综合型湿地。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包1、洽湾船形古镇具生活污水处理功能的湿地修复改造点,废水处理场所型人工湿地,建设面积46.7亩。2、太和司前村(甲鱼养殖基地污水排放)湿地修复选址点,生产池塘型湿地,建设面积30.9亩。3、白舍镇丰江村(文旅)湿地修复选址点,河流型湿地,建设面积274.27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的设计、采购及施工,具体包括:
2.5.1 设计工作内容: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有关设计全过程技术服务;
2.5.2 施工工作内容: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工作;
2.5.3 采购工作内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施工材料和施工设备采购。
(以上具体工作内容最终由招标人根据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书面确定为准。)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工期要求: 计划总工期为 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5天 ,施工工期:35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8 月30日。
2.8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9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2.10设计费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设计费补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 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4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本人身份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
(2)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林业、园林、风景园林、规划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资格;
(4)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5)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拟派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项目总负责人由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担任
注: 以上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 任 职员工。
3.5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方)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中登记,以投标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信息显示为已完成登记状态为准,否则无效。提供网页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6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没有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提供可查询的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③投标单位(联合体牵头人)需提供近三年无拖欠工资失信行为的承诺函,未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 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两个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 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最多允许两家单位联合。
3.7.2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3.7.3 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 为实施合同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3.7.4 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 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8 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应由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拟派的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 担任。电子版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9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 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抚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
3.10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精神,对施工单位拟投入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进行考勤打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
4.2 获取时间: 2023年 7月 19日~2023年8月13日
4.3 获取方式:
已办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CA 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自行进
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4.4 其 它 事 项 : 如 遇 操 作 使 用 方 面 的 问 题 , 可 统 一 致 电 客 服 热 线: 400-998-0000 进行咨询。
4.5 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和查看网上发布的答疑及补充通知的信息,由于关 注查看不及时的,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5.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 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 投 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不见面开标大 厅系统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 ,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投标单位不需要到开标现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开标现场解密一体机与不见 面开标系统不对接,无法进行解密,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丰县林业局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38*****088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华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133*****991
监督单位: (盖章)
经办人: (签字或盖章) 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丰支行
2、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丰县支行
3、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丰支行
4、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丰支行
5、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丰支行
6、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南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标签: 人工湿地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江西华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