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采购口腔科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采购口腔科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采购口腔科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0615-234*****0096)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采购口腔科设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3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15-234*****0096

项目名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采购口腔科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商品名称

数量

是否设置

最高限额

预算(元)

最高限额

采购

目录

采购需求

1

次氯酸发生器

1台

******

--

其他医疗设备

详见附件

2

高端牙科综合治疗台

2台

******

交货期:

次氯酸发生器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供货。

高端牙科综合治疗台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供货。

(特殊情况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6)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2023年1月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供应商若为制造商:所投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所投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供应商若为销售商:所投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无须提供任何资质;所投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所投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7)所投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中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 所投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和第三类中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注:上述文件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7月19日 2023年7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5室

方式:现金或电汇方式购买文件(电汇信息开户名: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森淼支行、银行帐号:441*****010071*****68668),汇款后将电汇底单发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titc02@126.com),并注明: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投标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200元/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7月3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7月3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医院路28号

联系方式: 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5室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丽萌 周桐 赵婕

电?话:022-********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9日




标签: 口腔科设备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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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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