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行政事业单位车辆询价采购项目

诸暨市行政事业单位车辆询价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编号:诸政采2015-11-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诸暨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行政事业单位车辆询价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采购总预算为86.63万元,各标的内容为下表(详见采购文件):

标的

采购单位

采购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万元)

标的一

市人民检察院

上汽MG名爵锐行1.4TGI7TST自动精英版小汽车

2

23.36

标的二

市法院

江淮瑞风商务车

2

35.76

标的三

市交警大队

一汽奔腾B50 1.6L自动豪华型

3

27.51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所投标的内容相符,注册资金在50万元(含)以上法人;

3、询价响应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特定资格条件详见采购需求。

六、询价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询价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5年11月6日-2015年11月12日,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ztb.gov.cn)政府采购板块,采购公告栏目中下载询价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七、询价须知:

询价响应人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2、自2015年9月18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响应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原件不退)。

3、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

八、询价保证金:

询价保证金可以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询价响应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分支机构、办事处、子公司或从他人账户汇款或存款方式)。

询价保证金人民币0.5万元。

缴纳账户名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绍兴诸暨支行;帐号:****************75925;款项用途:保证金。已缴纳年度保证金的按年度保证金相关规定执行。

九、询价响应文件提交:

询价响应人须于2015年11月18日上午10:00时前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询价时间和地点:

询价时间:2015年11月18日上午10:00时

询价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暨东路58号四楼)。

十一、业务咨询:

交易中心联系人:黄 成 联系电话:****-******** 传真:0575-87221107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五年十月六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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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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