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钢集团冶金炉料公司青石粉0-14mm公开销售招标二

安钢集团冶金炉料公司青石粉0-14mm公开销售招标二

安钢集团冶金炉料公司青石粉(0-14mm)公开销售招标(二)
2023年07月19日
发布单位:冶金炉料公司 zhusf 有效期至:2023年07月26日 10点

一、概况

为了规范销售管理,保障冶金炉料公司白灰生产稳定运行,现拟对白灰车间竖炉、回转窑筛下物青石粉(0-14mm)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销售。该项目已由炉料公司批准。

二、公告时间

2023年7月20日-2023年7月24日(北京时间)。

1. 招标内容:

1、招标项目名称、数量、金额:

招标项目名称:青石粉(0-14mm)

预估数量:*****

根据生产实际,涉及因生产经营调整限产或停产、安全、环保等原因数量减少或因生产经营调整数量增加时以冶金炉料公司过磅计量为准。

附表:

物资名称

预估数量(吨)

青石粉(0-14mm)

*****

2、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

3、运输方式:乙方负责组织运输(“国五”及以上符合环保排放标准的轻型自卸车,标载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装车。

4、计量方式:以甲方出厂计量单为准。

5、装货地点:安钢集团冶金炉料有限责任公司白灰车间竖炉、回转窑石粉仓内(安阳县铜冶镇)。

6、成交原则:

标底价格:青石粉(0-14)mm 16元/吨(含税价、现款价、税率13%)

(1)实行一次报价,最高价中标。以最高价为合同签订产品购销合同。

(2)中标单位中标后3个工作日与安钢集团冶金炉料公司签订合同,无故在3个工作日不签订合同视为无故弃标,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将永久禁入安钢市场。

三、费用

1、本次收取投标保证金8000元。

2、履约保证金金额:贰万元,在签订合同前交纳履约保证金。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依据《安钢供应商管理制度》处罚:

(1)成交人在收到成交中标通知书(通知包含书面、电子邮件、电话、微信截图等形式)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2)成交人在签订合同时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3)投标单位如有围标串标、弄虚作假、借用资质、行贿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四、 主要合同条款:

合同签订时,首次打款不低于伍万元,先款后货,乙方以现款支付,合同期内欠款不发货。乙方未支付货款的视为违约,乙方保证金不予退还。

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应向甲方交纳预付款(银行转账),以装车过磅计量的实际数量为准予以结算,合同执行完毕后,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3 、取得中标权的客户要保证整个标期内货款充足。

4、结算数量:以炉料公司公司汽车计量衡数据为准。

5、因装车场地受限,所有承运车辆必须为国五或国五以上符合环保要求的轻型自卸车,不得影响冶金炉料公司正常生产。

6、中标单位在厂区内的所有安全都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7、冶金炉料公司对所销售的青石粉(0-14mm)不给予任何质量方面的担保和保证,也不处理质量异议。乙方在运输、使用、销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问题,由乙方承担。

8、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在合同期内不能履行的,乙方所交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将全部被扣除,且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2)因乙方原因造成仓满,影响生产的,第一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元,第二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元,第三次乙方所交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将全部扣除,乙方应续交履约保证金,如不交,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注册报名

1、“未注册供应商”网上报名:在安钢未注册供应商进入安钢炉料公司招投标网:http://219.154.46.204:880/打开本招标公告,点击公告下“未注册供应商”进行资质申报,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成图片(jpg格式)上传.

2、“已注册供应商”网上报名:在安钢已经注册的供应商按照点击公告下面“已注册供应商”网上报名进行资格核实。要求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成图片(jpg格式)进行上传。

3、 报名截止后安钢炉料公司进行资格初审并把通过初审的未注册供应商加入安钢电子招标系统,同时将初审结果短信通知每一位报名申请人。

4、报名供应商应按照本公告对供应商资格要求认真上传资料,通过初审仅表示报名成功,不代表开标前评审时通过符合性评审。

七、投标保证金

1、新注册报名供应商和已注册供应商于报价截止前每个标段收取投标保证金8000元,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置。汇款须从本公司账户汇出(不得以个人名义缴纳)。保证金和资料费一起公对公转账。开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全额退还(无息),资料费不予退还.

2、发生以下任一情况投标保证金将全部没收或依据《安钢供应商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1)中标人确定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在中标结果通知后3日内未能根据招标文件及评标结果签订合同;
(3)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

3、报价单的获取方式:投标人在缴纳相关费用后,冶金炉料公司招标办通过安钢炉料公司招投标网向投标人发布报价单。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网上获取: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在收到投标资格审核通过的短信通知并按招标公告要求交过招标文件资料费用后,可登陆安钢集团电子招标网打开本招标公告,点击开放附件(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为: 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资料费与保证金一起公对公转账。

九、报价方式及时间:

1、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报价形式,投标人不需要制作纸质报价文件。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收到报价通知短信后,登陆安钢炉料公司招投标网http://219.154.46.204:880/)进行网上报价。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 18 日10:00。

2、本次招标投标方须报含税单价,为避免出现相同报价,价格须精确到分,即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非零小数。

十、评审办法及开标:

1、一次报价,在满足技术标准或要求的前提下最高价中标

2、投标供应商首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原则上不再二次询价。首次报价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的供应商报价完全相同,澄清后也一样的报价供应商,招标小组一律认定为串标。对于串标者,本次投标无效、没收本次投标保证金,并依据《安钢供应商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3、开标时间:2023年7月26日10:00

4、开标地点:安钢招标公司

十一、签约履约。

中标方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三天内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否则招标方有权扣除中标方全部投标保证金。

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需缴纳*****元的履约保证金。

十二、转账汇款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安钢集团冶金炉料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农行铜冶支行

账号:163*****040******

十三、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安钢集团电子招标网:http://219.154.46.204:808/、

:http:///

上述网站刊登公告如有不同,以安钢炉料公司电子招标网招标公告为准。

十四、咨询联系方式:

商务咨询:赵女士 0372-*******

技术咨询:和先生 137*****750

安钢集团冶金炉料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7月19日


开放附件(技术要求):

受控附件(招标文件):
开放附件(技术要求):

受控附件(招标文件):







标签: 销售 青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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