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场所同步录音录像及督察系统招标公告
执法场所同步录音录像及督察系统招标公告
1 | 望谟县公安局执法场所同步录音录像及督察系统采购项目 | 一套 | 产品须能与原已建系统和贵州省网上督察系统平台对接,各部件技术要求达到公安部要求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具备提供本项目所涉及的货物、设备、产品等采购内容的供货及相应伴随服务的合法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采用会员网上报名,不接受非会员及现场报名,如因未注册会员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报名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可点击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公告下端“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浏览注册会员和网上报名流程。
6、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供应商需从基本账户转出)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元)
保证金到账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09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2015年11月07日 09时10分-2015年11月30日 09时10分
2.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招标(采购)文件售价:叁佰元整(含项目整套文件,不能按包拆分售卖,售价按弥补招标文件印制成本费用原则确定,最高不得超过300元)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1日 09时10分
八、投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1日 09时10分
十、开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收款单位: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州兴义农村商业银行
银行账号:****************670205
十二、其他事项:
1.采购人名称:望谟县公安局
地址:望谟县王母街道办事处安各路
联系人:岑英雄
联系电话:180*****816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贵州智轩众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张沙沙
联系电话:186*****290
传真:
邮箱:
贵州智轩众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06日
标签: 公安局 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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