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铁道车辆厂项目部设备(载货电梯)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UCG-02S-2015-081
1.招标条件
广州铁道车辆厂钩缓、轮对检修库等段修厂房扩建工程项目(简称“本项目”)业主为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工程管理所,招标人为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为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广州铁道车辆厂钩缓、轮对检修库等段修厂房扩建工程项目部。本次招标物资为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广州铁道车辆厂钩缓、轮对检修库等段修厂房扩建工程所需载货电梯,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并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3《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
2.4 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3.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3.1 工程概况
本项目地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北路广州铁道车辆厂内,工程包含了主库和转向架检修库、车电及制动室、钩缓和轮对检修库三个新建(改造)单位工程,涵盖了房建、铁路线路、机电安装等多专业工程施工,总造价近1.2亿,合同总工期为300天,是广州铁道车辆厂扩能改造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广州铁道车辆厂的整体生产运营能力具有重大意义。
3.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用于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广州铁道车辆厂钩缓、轮对检修库等段修厂房扩建工程使用,初步计划数量及包件划分见附表一,计划交货期为2015年11月21日至2015年11月26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依法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相关证件、生产资质或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
4.2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所生产的产品应具有近两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4.3 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的,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还应提供由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代理授权书,确认将通过代理商(经销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需要。
4.4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投标物资的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4.5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 投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crcc.cn)进行注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公告时间:2015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5.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7日至2015年11月12日将本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招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联系购买招标文件。
5.3 澄清及答疑:投标人有需招标人澄清的问题,需在2015年11月16日前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传真至招标人邮箱,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前2日内答复。
5.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次购买招标文件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购买,请投标人在办理转账时注明招标编号。开户名: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广州小东园支行,银行账号:4400 1400 7050 5006 5362。
5.5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可采用电子邮件发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5年11月20日0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5年11月20日09时30分,地点为: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共和西路8号709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通知。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开标时间为:2015年11月20日09时30分,地点为: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共和西路8号709室)。
9.招标人信息及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9.1 招 标 人: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共和西路8号
联系 人:侯凌云 186*****118 林侃 137*****795
电子邮箱:cruc2swb@126.com
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5日
附表一:
招标公告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