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家镇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项目第二次
宋家镇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项目第二次
谈判邀请
四川贯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宜宾市翠屏区宋家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委托,拟对宋家镇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项目(第二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GE-2023-06-29。
2.采购项目名称:宋家镇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项目(第二次)
3.采购人:宜宾市翠屏区宋家镇人民政府。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贯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最高限价:******元(大写:贰拾伍万叁仟陆佰捌拾陆元整)
三、采购项目简介:
1.建设内容及规模:
针对宋家镇学校周边,在上下学高峰期时,人流量、车流量极大,仍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建设地点具体分布区域如下:1.工农街红苹果幼儿园周边;2.金石十四社(关刀秋)金苗幼儿园周边;3.兴盛街金童幼儿园周边;4.丘陵四社聚居点七色幼儿园周边;5.丘陵四社丘陵基点校周边;6.金石七社(牛尾山)石笋基点校周边;7.宋家镇新区街宋家镇中心校周边;8.宋家镇新区街宋家镇中心幼儿园周边;9.宋家镇绕场路宋家镇中学校周边。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在以上区域设置完善减速带、爆闪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
2.工 期:20日历天。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宜宾市企业“E路阳光”公共服务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专业:公路工程),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技术负责人资格: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其他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造价人员需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需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注:以上所有人员需注册在本单位且提供本单位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被列入相关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可研、预算、过控、招标代理、勘察、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自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贯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宜宾市三江新区浙商临港新天地3号楼12楼1号)获取。
本项目谈判文件有偿获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谈判文件时,经办人员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方式:1、现场发获取。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网络(远程)获取。请将以下报名资料盖章后扫描上传至邮箱:*********@qq.com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招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3、有关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宜宾市企业“E路阳光”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27日14: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或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递交谈判文件时递交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上述材料均加盖鲜章,未按规定递交恕不接受)。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7月27日14:30(北京时间)在谈判地点开启。
十一、谈判地点:宜宾市三江新区浙商临港新天地3号楼12楼1号。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宾市翠屏区宋家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宋家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侯女士
联系电话:151*****366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贯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宜宾市三江新区浙商临港新天地3号楼12楼1号
联 系 人:苏女士
联系电话:183*****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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