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区王台镇井窠村民委员会延平区王台镇井窠村道路新建工程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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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延平区王台镇井窠村道路新建工程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城市道路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 南平市延平区王台镇井窠村民委员会
行政区域 延平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7月19日 17:29
开标时间 2023年07月31日 09:00
预算金额 ¥2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89*****720
采购单位 南平市延平区王台镇井窠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南平市延平区王台镇井窠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曹先生、153*****577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43号2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萨先生、189*****720

  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平市延平区王台镇井窠村民委员会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延平区王台镇井窠村道路新建工程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延平区王台镇井窠村道路新建工程

项目编号:FJHL[2023]第019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9*****72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平市延平区王台镇井窠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南平市延平区王台镇井窠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曹先生、153*****5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萨先生、189*****720

代理机构地址: 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43号201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延平区王台镇井窠村道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平区王台镇井窠村道路新建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延平区王台镇井窠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王台镇井窠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延平区王台镇井窠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发包价不下浮,承包合同价包干制******元,包括设计费、预算费、监理费、招标代理费、审计费等一切税费由承包方支付,另需要无偿附加项目:①连接翁达仔、曹祖广新房后路面斜坡度拉长,整条路面坡度要顺整平,有新填土方要夯实。②靠曹延斌房前路边填土方以现有电杆边为准取直,全线新填高土方路边要新做水泥挡墙厚度30公分,高度以路面现场为准。③靠近私人房屋每栋大门口方向水沟处必需做暗沟。里40公分口径4米长玻纹水管,管面铺水泥。④老新村路口过沟盖板已坏,需新做水泥钢筋盖板一片。⑤本次新建路面及水沟需征用个人菜地、杂物间、地面物等赔偿全部由承包方自负与个人协商和支付赔偿款,村只配合协调。⑥在签订合同前预收承包方押金3万元,押金汇入村公账,在整条路面基础整平后,能达到设计宽度标准要求退还押金,如全条路面基础宽度不一致,达不到设计要求押金甲方没收。其他事项:①本工程水泥用海螺牌;②路面要用滚筒碾压;③完工期8月底。以上补充项目全部费用包括在合同承包价******元以内,工程完工结算审计工程款如有超出合同价部分由承包方自负。本工程款从村账原乡村振兴人居环境补短板项目资金原拨款50万元,其中剩余20万元支付本工程款20万元,剩余*****元等待一事一议项目财政拨款到账时再付,如没有一事一议拨款,剩余工程款全部从增减挂勾资金账户支付。另补,曹家禄门前菜地如协商不成功,少做工程量,每平方500元计算扣除承包工程款。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暂列金额:*****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甲供材料费:/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2023年8月31日前完工;

2.6. 标段划分: /;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7.2. 依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企业,在管理期限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4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照常发售,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43号2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同截标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仟元人民币(¥5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在开标会现场缴纳(投标人自备信封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9时00分止,地点为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43号201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王台镇井窠村民委员会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王台镇井窠村

电话:153*****577

联系人: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43号201室

电话:189*****720

联系人:萨先生

二、开标时间:2023年07月31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7.******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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