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厝社区居委会旗杆厂房租赁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新厝社区居委会旗杆厂房租赁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漳州市芗城区石亭街道新厝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对该单位新厝社区居委会旗杆厂房租赁项目(第二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承租人,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招标内容及概况
1、厂房基本情况及地点:厂房位于北环城路旁,厂房四至-东边:涂岭社区;北边:北环城路;西边:漳华路;南边:新厝社区土地,地理位置好,交通便利。总面积*****.78㎡(详见漳州市鑫叶测绘有限公司提供的测绘图),其中厂房面积为6515.95㎡,空地面积为3555.82㎡。
2、因厂房2屋顶,厂房4屋顶破损严重,总面积为4063.1㎡,要求承租人需按总面积4063.1㎡修缮,规格:彩钢板426、C型钢160,高度不少于8米钢结构。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修缮保证金,修缮期为两个月,不记租赁期限,修缮期间免收取租金,修缮期结束后无息退还修缮保证金。中标人需在中标后两个月内对需修缮的厂房按相应要求进行修缮,如两个月修缮期限到,未按照相应要求进行修缮完毕,招标人将没收修缮保证金,并给予延期一个月,如在第三个月期限内仍未按照相应要求进行修缮完成,则招标人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及不予退还当年缴交的租金。
3、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十年。期满由招标人无条件收回厂房使用权。
4、厂房租金:租金采用按年收取,一次性付清,先付后用的方式。中标人必须在中标后24小时内交清第一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总金额的10%),如逾期未能将第一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交清的中标人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中标人需每年提前一个月将租金以转账方式转至漳州市芗城区石亭街道新厝社区居民委员会招标人账户。中标人如逾期未交清租金,漳州市芗城区石亭街道新厝社区居民委员会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使用权及没收履约保证金。
5、厂房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合同总价的10%,待合同期满后中标人如无违约由招标人无息返回。
6、其他规定:(1).租期内如遇国家征用拆迁等不可抗拒因素,租金按实际承租年月相应退还,厂房一切补偿费用归招标人所有。(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所承租的厂房的装修或改造方案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3).中标人需按照合同约定向招标人支付厂房的租金。(4).中标人需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取得和归还厂房使用权。(5).租期内在厂房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包括人员伤亡),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相关费用。(6).中标人应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进行经营。(7).中标人在租期内对厂房进行装修改造时应提前通知招标人,装修时禁止改变任何主体建筑结构,且整改方案需征得招标人认可。中标方合同期满归还给招标人应保持配套设施不受损坏。(8).一切变更费用由中标方负责,租期满后一切变更后建筑物归招标人所有。(9).租用期内,如中标人其他原因需要转让,在不损坏招标人利益原则上需先告知招标人并经同意方可转让,否则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履约保证金,并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10).中标人不得作为债权债务进行转让或抵押,如中标人违反,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履约保证金,并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11).租期内水电费及税费(含房产税)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12).中标人需办理相关的保险抵御相应的不确定的风险,应当1个月内向当地相关部门、公安机关、税务部门部分报备。(13).合同期满后,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厂房内的可移动物品搬离,如逾期或故意拖延招标人视同中标人自动放弃并有权进行处置。
7、中标人不得把本次承租的厂房用于从事违法行为。如从事违法行为,事实清楚的,招标人有权无条件收回厂房的承租权及不返还履约保证金,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承担。
8、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招标人应将中标人的已预交的租金退回给中标人。
9、踏勘现场:本招标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场地实际情况、现场实物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了解并考虑实际情况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因任何原因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踏勘现场后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与投标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1.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
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仅承包方为企业形式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
5.报价函;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 8 月 2 日北京时间17:00时前,逾期到账无效(以指定账户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00元)。
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以现金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投标保证金”字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投标保证金需从自然人账户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投标保证金”字样(招标项目名称)。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投标保证金”字样及招标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在修缮期结束后,无息返还投标保证金。未中标者,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果后,三个工作日退回。
注:汇款人为企业,退投标保证金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复印件、汇款凭证复印件及收款到账证明等。
汇款人为自然人,退投标保证金需提交汇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汇款凭单复印件。
4、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帐户名称: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芗城分公司
五、招标办法
1、投标文件的提交:所有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截止前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到账无效(以指定账户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开标时间为2023年 8 月 3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30分钟内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参选资格。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为企业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汇款凭证复印件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汇款凭证复印件;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为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汇款凭证复印件。
2、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合格条件为:(1)投标人按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需电脑输入打印,不可手填,不得对其报价进行涂改,否则按无效处理;(3)投标人为企业的,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所有复印件需签字;(4)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最高价中标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即月总租金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报价保留小数点一位,未按要求报价按无效处理;如有两家(含以上)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报价相同且为最高价,则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月总租金=厂房租金(每平方米每月单价)*厂房面积(6515.95㎡)+空地租金(每平方米每月单价)*空地面积(3555.82㎡)。
5、发包价:厂房发包价为5元/㎡/月,空地发包价为2元/㎡/月,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发包价,否则按照无效处理。第六年至第十年租金按照中标价递增10%计算。
六、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 ,漳州市芗城区石亭街道办事处公示栏、漳州市芗城区石亭街道新厝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示栏上公布。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者于2023年 7 月 19 日至2023年 8 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南路元兴楼101室)购买相关资料,每份售价100元整,售后不退。
八、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活动定于2023年 8 月 3 日9时30分在 漳州市芗城区石亭街道办事处三楼大会议室举行,投标人应提前半小前到达招标地点并递交投标文件。任何人在场内须做到不随意走动,不聚集,不攀谈。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石亭街道新厝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9*****648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南路元兴楼101室
电话:0596-******* 联系人:小蔡
2023年7月18日
标签: 房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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