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院工程中心采暖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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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院工程中心采暖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2023-JLJJGB-G1004

三、项目概况:

某院工程中心采暖改造工程,预算金额约45.45万元,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竣工并验收合格。具体工作范围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在有效期内(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2021、2022年度相关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 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须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供应商若为法人参与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七)各 投 标 供 应 商 必 须 事 先 通 过 军 队 采 购 网 ( 互 联 网 http://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未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出示系统查询信息并截图的,采购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八)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九)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十)本项目应配备人员:①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 5 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提供任命书并加盖公章;②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提供任命书并加盖公章。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07月20日至07月26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二)申领地点: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8层)。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8.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9.提供正项目经理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提供技术管理负责人的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1.文件缴费电汇凭证。

(四)申领方式

供应商可任选以下两种方式:

A.现场获取,投标供应商携带资料赴申领地点领取,须指定授权委托人携带上述(1)至(10)项所有资料,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B.网上获取,具体要求如下:

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上述(1)至(11)项材料及缴费证明截图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代理机构邮箱:**********@qq.com。

注: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仅作为获取招标文件使用,不作为投标时资格要求审查使用。投标时需重新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公司名称: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天津和平支行,账号:723*****826********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07月31日09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7月31日0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8层开标室(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07月31日0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8层开标室(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天津市政府采购网》(tjgp.cz.tj.gov.cn)上发布。投标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和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截图。(各投标供应商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http://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未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出示系统查询信息并截图的,采购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某院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

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老师 电话:022-********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8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付工,186*****713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吴老师

办公电话: 022-********

采购机构: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19日

,天津市,和平区,天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采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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