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304破22号受理破产申请及债权申报公告

2023粤0304破22号受理破产申请及债权申报公告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3)粤 0304 破 22 号
本院根据赵立锋的申请,于 2023 年 6 月 9 日裁定受理深圳市万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万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深圳市万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 2023 年 9 月 15 日前向该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中心 49 楼;联系人:赖冠能、洪史琼,联系电话:156*****286133*****586)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深圳市万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深圳市万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
财产。
因本案债权人众多,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七月四日
附件
公告.pdf 下载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破产 申报 债权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