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施工

昌吉市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施工

一、招标条件

昌吉市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已经由(昌州发改投资【2015】974号)备案。招标人为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昌吉市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645.8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若报名家数小于15家,则自动变成“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昌吉市

2.工程规模:长度:2250米,管径DN600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招标内容计划工期
GCJS****************20昌吉市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其它;2016/04/01至2016/05/30,总工期6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需要项目负责人

四、投标报名1

1.报名时间:2015/11/710:00:00至2015/11/1119:30:00。

2.现场报名地点:网上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至。

2.领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六、其他说明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07日10:00时-2015年11月11日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2、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施工:CJ********;投标保证金13万元;
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报名开始至报名结束(2015年11月07日10:00—2015年11月11日23:59,节假日顺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4、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标段编号,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兴业银行保证金专户
账户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行号:********3010
账号:****************37
开户行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支行
5、招标文件的领取:施工若报名家数超过15家(含15家),进行资格预审,投标单位请于2015年11月12日-2015年11月16日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若报名家数不超过15家,自动转入资格后审,凡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5年11月12日-2015年11月16日时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施工招标文件费每份1000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昌吉日报、西部庭州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
联系人:王雷明联系人:张春雷
电话:130*****182电话:139*****11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 基础设施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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