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灾扑救器材意向公示招标公告

森林火灾扑救器材意向公示招标公告




森林火灾扑救器材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示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正和竞争充分,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森林火灾器材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森林火灾扑救器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LZLUD-W1007

三、项目概况:

我部拟采购一批森林火灾扑救器材,包含消防战斗服、森林灭火组合工具等物资器材,具体技术参数、数量及预算金额详见附表1。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否;

2.项目预算:204.74万元;

3.最高限价:204.74万元。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公示时间

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26日。

六、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采用电子邮件向我部提出,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主题:某部森林火灾扑救器材采购项目+公司名称。

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意见建议。

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后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并发送至邮箱:*********@qq.com。

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3.需求修改建议表(任意格式);

4.质疑函。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151*****355

叶先生 185*****788

八、其他说明

(一)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附件:森林火灾扑救物资器材采购清单



标签: 采购意向 器材 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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