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组约450亩土地经营权流转招标公告
河北组约450亩土地经营权流转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5CFQQ0077)
受委托,本中心将对长丰县双墩镇海宝村河北组约450亩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进行公开竞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一)委托方:长丰县双墩镇海宝村村民委员会
(二)标的物情况:位于双墩镇海宝村,耕地面积约450亩(具体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东至肥东县元疃镇杨祠村、河东村付洼组,南至海宝村叶大郢组,西至海宝村叶大郢组,北至海宝村瓦岗组。租期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土地用途为耕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租金底价:600元/亩/年。
二、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2015年11月6日8:00~2015年11月11日17:30;
四、踏勘:自行踏勘,联系电话:139*****477(杜先生)。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6日8:00~2015年11月11日17:30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南部: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
办公地点:双凤工业区阜阳北路东侧中奥花园11栋1楼(双凤管委会东南侧约100米)
县城: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办公地点:水湖镇长丰路92号新华书店四楼
3.报名所需资料:
(1)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组织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承诺书及交易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可现场填写);
②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的,该项资料可不提供);
④保证金交款凭证。
(2)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承诺书及交易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可现场填写);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本人前来办理的,该项资料可不提供);
④保证金交款凭证。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竞买人公章(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或盖章)。
六、竞价保证金:竞租人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缴纳竞价保证金,金额10万元。竞价保证金缴纳方式为现金缴款单、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等。如竞价保证金缴纳方式为现金缴款单、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的,报名时须提交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或等效件或原件;如为银行汇票的,须提交原件。用现金缴款单或银行汇票方式的,应将原件交至财务部办理退款手续。
账户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农行长丰县支行
七、交易方式: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按最高报价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
八、竞价时间及网站
1、网络动态报价自由报价期:2015年11月6日8:00始至2015年11月12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2、竞价网站: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网(http://www.hfztb.cn/hfjingjia/)。
长丰县双墩镇海宝村河北组约450亩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doc
长丰县双墩镇海宝村河北组约450亩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网络动态报价须知.doc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长丰分所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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