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人保财险广西分公司智能质检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人保财险广西分公司智能质检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的委托,现就人保财险广西分公司智能质检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HZTGX08-FWZB-2023-015

项目名称:人保财险广西分公司智能质检服务采购项目

本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招标需求:

项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1

人保财险广西分公司智能质检服务采购项目

(一)项目简述

为提高质检在控制外部客诉、服务质量改善等方面的作用,融合最新的语音识别和自然语言处理技术的研究成果,通过构建智能质检系统提供质检服务实现100%次日上午8点前完成质检,部分应急需求1小时内完成质检,并融合最新的语音和文本处理技术的研究成果,解决当前录音人工抽检漏检和滞后性的弊病。

(二)业务需求、技术需求及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选定中标人家数及服务周期:选定1家服务商,为招标人提供周期为1年的智能质检服务。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28万元/年。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服务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内容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资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由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与竞标,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信誉及荣誉证书对分支机构(分公司或支公司)有效;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企业自证,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6)服务商必须能够提供与服务相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2016年起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8)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相关行业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服务商,以及2020年1月1日以来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等失信行为情形的,均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26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北京时间8:00-12:00,15:00-18: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5楼509室)。

3、招标文件售价:每本300元,售后不退,可办理邮购。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材料报名通过审核后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本次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资格);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明确委托时间、权限和事件,且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在册人员,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近期财务状况报告(2021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能反映财务状况的报表;或投标人自拟的截标时间前半年内的财务情况说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截图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及报名期间)。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并按顺序装订后加盖单位公章且与原件一致,核查原件,材料齐全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如发现材料有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则向有关部门举报。

说明:

(1)如需要邮购,请将以上要求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邮件须注明“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报名材料”,并提供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收件地址、开票信息。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的电子邮箱。

(2)如需邮寄招标文件纸质版,每本另加邮费50.00元【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汇款、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信息】。购买招标文件的价款及邮费交纳的指定账户请咨询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农工,电话:0771-*******

  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RMB¥3000.00元),不得少于规定金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

  2.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首次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3.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3年8月9日15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7楼709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鉴于目前疫情情况,投标人可以选择以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收件地址: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5楼509室)。收件人:农工,电话:0771-*******。请寄件人在邮件外包装写清楚是本项目名称和编号的投标文件并留经办人姓名和联系电话(手机号码),内包装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投标人代表未到开标现场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8、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8月9日15时00分在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7楼709室),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来时携带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来时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复印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开标。

五、网上查询:

、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六、业务咨询:

1. 招标人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0771-*******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36号

2. 招标代理机构: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农工

联系电话:0771-*******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5楼509室

邮政编码:******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能质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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