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脱硫脱硝技术改造二次招标公告

锅炉脱硫脱硝技术改造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DQLH-*******
一. 招标条件
本 工程建设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及概况:新建动力厂锅炉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处理来自动力厂1#、5#、6#三台锅炉的烟气,烟气处理量分别为5.0×104 Nm3/h(湿基)、12.0×104 Nm3/h(湿基)、12.0×104 Nm3/h(湿基)。其中脱硝单元为每台锅炉单独设置脱硝设施,脱硫单元设施满足三台炉同时运行工况。脱硝部分采用低氮燃烧技术(LNB)+选择性催化还原技术(SCR)组合技术进行处理,脱硝后烟气经余热回收后进入脱硫除尘部分;脱硫除尘部分采用空塔喷淋技术对烟气进行处理,降低烟气中二氧化硫及颗粒物的含量;经处理后的烟气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的要求。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脱硝和脱硫单元两部分内容。(1)脱硝单元 设备部分:液氨、氨气缓冲罐,氨气稀释罐,离心泵,风机等。余热锅炉改造部分:低氮燃烧火嘴,高、低温省煤器,吹灰器,脱硝反应器,框架基础加固等。不含脱硝催化剂。其他部分:氨喷淋设施、喷氨隔栅、混合器等。(2) 脱硫单元洗涤塔(材质Q345R+S31603)、塔内件S31603及空塔喷淋模块,废渣滤箱、污水过滤器、碱液储罐,等容器设备。除上述主要内容外,还包含与之配套的工艺配管、电气、仪表、总图、土建、公用工程、化验分析、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消防等内容,详见基础设计文件。2.2项目建设地点:大庆炼化公司生产区内。2.3招标范围⑴E-设计部分:按照石油化工规范标准深度要求及批复的基础设计内容,完成项目详细设计,满足现行设计规范,满足现场施工要求。根据实施过程中设计变更及相关现场资料、设计文件,完成项目竣工图编制,并按大庆炼化公司要求完成归档。选择性催化还原技术SCR工艺流场模拟。⑵P-采购部分:除脱硝催化剂外,包含项目范围内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⑶C-施工部分:除第三方工艺管道焊接检测外,包含设计文件所包含的所有专业的施工、调试、验收、开工保运、竣工验收及资料归档、维护培训、后续服务和场地准备、临时设施等内容。2.计划工期:2015年12月10至2016年8月30日(以实际2016年检维修时间为准)。2.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具体情况详见编号为LHZB-C-2015-22-2的招标文件
⑴E-设计部分:按照石油化工规范标准深度要求及批复的基础设计内容,完成项目详细设计,满足现行设计规范,满足现场施工要求。根据实施过程中设计变更及相关现场资料、设计文件,完成项目竣工图编制,并按大庆炼化公司要求完成归档。选择性催化还原技术SCR工艺流场模拟。⑵P-采购部分:除脱硝催化剂外,包含项目范围内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⑶C-施工部分:除第三方工艺管道焊接检测外,包含设计文件所包含的所有专业的施工、调试、验收、开工保运、竣工验收及资料归档、维护培训、后续服务和场地准备、临时设施等内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3.1.2投标人设计资质应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注明具有工程总承包资格,具备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3.1.3联合体中设计单位应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注明具有工程总承包资格;施工单位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环境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资质;锅炉制造厂家需具备A级资质。3.1.4 投标单位持有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技术为投标方合法拥有,不存在影响本合同执行的第三方权利,且能完成SCR工艺流场模拟权威数据。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⑴签订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EPC总承包牵头人。⑵联合体协议要求各方分工明确,权、责、利清晰。(3)承诺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有合同约束力。3.3 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近3年承担过至少1项石油化工行业烟气脱硫脱硝改造项目EPC总承包业绩或近三年内有设计过石油化工行业烟气脱硫脱硝项目的实际成功业绩(EPC业绩需提供合同及工程交接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及投产证明材料)。3.4 HSE要求:投标人和联合体成员,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3.5 财务和信誉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近三年财务审计合格、无违纪记录、无违规事项;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3.6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国家注册建筑或机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项目EPC总承包管理经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为石油化工行业EPC总承包业绩或设计过石油化工行业烟气脱硫脱硝项目业绩(附合同复印件)。3.7 项目管理机构和人员、设备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的项目管理机构和人员、设备,应具有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详见第四章“招标范围、技术条件和项目管理要求”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5-11-06 08: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5-11-12 15:30:00.0
4.1 凡投标者,请于 2015 年11月6日至 2015 年11月12日(法定节日除外),上午 8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13 时 00 分至15 时 30 分,在大庆炼化公司招标管理中心综合楼302房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及资质资料盖公章的复印件和联合体协议盖公章的复印件(同时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联合体协议扫描件的PDF格式电子版)发售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4.3不接受邮购。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12-01 08:30:00.0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 年12月1日8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庆炼化公司综合楼312会议室。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80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为转账(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请注明款项用途“缴纳投标保证金")。注:中油内部单位不交保证金。
六. 开标
招标人:大庆炼化电子商务部招标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 2015-12-01 08:30:00.0 开标地点: 大庆炼化公司综合楼312会议室
地址: 大庆炼化公司综合楼312会议室 邮编: 163411
联系人: 王小庆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wangxq-dl@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支行
账户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 账号: ****************001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国石油 锅炉 脱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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