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关于采购应急救灾物资代采代储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关于采购应急救灾物资代采代储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应急救灾物资代采代储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救灾物资是用于救助突发事件紧急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的物资,包括帐篷、衣被、方便食品、水等。为健全我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提升全区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救助能力,现对区级需增储的救灾物资代采代储服务进行采购。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1)商用物资代储服务
对需求变动小、数量较多的物资进行商业储备(自行储备或委托储备均可,形式不限),在发生紧急情况后,接到采购人指令,在规定时间内将代储物资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委托代储物资目录详见下表:
序号 | 推荐/备选品种 | 单位 | 商业储备数量 |
1 | 折叠床/床垫 | 张 | 90 |
2 | 防潮垫/凉席 | 张 | 2300 |
3 | 毛巾被/毛毯 | 床 | 35 |
4 | 常服 | 套 | 500 |
5 | 防寒服/棉大衣/军大衣/保暖衣裤 | 套 | 540 |
6 | 方便面 | 桶 | 680 |
饼干 | 袋 | 680 | |
八宝粥 | 罐 | 680 | |
面包 | 箱 | 680 | |
7 | 饮用水 | 升 | |
8 | 婴儿奶粉 | 300g | 35 |
9 | 脸盆/水桶 | 个 | 26 |
10 | 一次性洗漱包(含毛巾、牙刷、牙膏、毛巾) | 套 | 680 |
11 | 垃圾袋/环保袋 | 个 | 650 |
12 | 纸巾 | 包 | 1000 |
13 | 肥皂/洗衣液/洗衣粉 | 千克 | 60 |
14 | 尿不湿 | 片 | 800 |
15 | 卫生巾 | 片 | 1500 |
以上物资为规定代储物资,需要报单价和总价。 |
注:①“推荐/备选品种”中有多种物资的,供应商需综合报价,即该类品种最高采购价格,并在备注中写明每个物资对应的单价。
②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深圳)年龄分布数据,常服、防寒服按照婴儿、儿童、成人1:4:28配置。
③商业储备品种标准可参照附件2,供应商需在报价时提供具体产品参数和商品图。
(2)临时物资代采服务
对于需求变动大、数量较少的物资进行临时市场采购,在发生紧急情况后,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需求,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响应并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短期食品、临时医疗工具及自救求生物品等(下表仅供参考),具体以甲方需求为准。
序号 | 类型 | 推荐/备选品种 | 单位 | 备注 |
1 | 短期食品 | 盒饭 | 份/人 | 需包含水果 |
2 | 牛奶 | 份/人 | ||
3 | 瓶装水 | 瓶 | ||
4 | 应急医疗用品 | 创可贴、纱布、绷带、止血带等 | 盒 | |
5 | 体温计 | 支 | ||
6 | 口罩 | 盒 | ||
7 | 应急自救救生物品 | 应急救助口哨 | 个 | |
8 | 家用灭火器 | 个 | ||
9 | 强光手电筒 | 支 | ||
以上物资仅供参考,只报单价给采购人作为参考,不包含在本次报价总价中,实际采购物资品类及数量以采购人需求为准。 |
2.服务要求:
①质量要求:按照储备品种目录,储备物品质量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每种货物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
②货物包装:储备物品须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包装,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③物资调配管理:中标供应商应建立和遵守岗位责任制度和出入库登记、安全管理等制度。采购人需调用储备物资时,向供应商发出调用物资指令,供应商要保证储备货物充足,随要随调,并按采购人调用要求将储备物资分类包装,做好物资调配登记和签收确认,并在物资出库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物资调配登记表、交接单和发票交给采购人确认。
④物资运送要求: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正式通知(含电话、微信等沟通方式)的3小时内必须将合同约定的储备物资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供应商提供24小时装卸、运输服务,不另计费),体积较大、数量较多的物品可适当延长送货时间,送货地点在深汕特别合作区内。
⑤物资管理人员安排: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两名工作联络人,保证能够随时联系,当供应商工作联络人员变动时,需在变动24小时内书面通知采购人。
⑥代储费用结算:我局未调用物资前不对储备的物资进行购买,物资所有权、使用权仍属于企业,企业结合自身商业运营计划进行物资流转,但应当确保有相应的储备量在应急时可以供应,此次服务采购内容只采购储备及应急供应服务,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按照储备物资总价的3%/年作为代储费用支付,每年结算1次。
⑦调配费用结算:按照先调配后结算的方式,调用的应急救灾物资按当时市场价实时结算(合约价格做参考)。在紧急情况下,除前款所述的救灾物资外,采购人可向供应商要求其他物资的应急购买及配送服务,费用另行结算,在供应到位后一个月内结清。
⑧物资管理:救灾物资的储备地点应在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100公里范围内。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按采购人的救灾物资储备明细表的数量、品种进行储备,采购人可根据储备需求适时调整储备明细表,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通知的6小时内,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并配送相关物资,按物资购买当时市场价格实时结算,货物验收时双方应签名确认。
⑨运输配送费:供应商报价时应包含物资运输费用,可根据运输车辆型号、距离进行具体报价,具体使用时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共同确定运输模式,运输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⑩其他情况:采购人提出采购需求且供应商提供到位后,若实际物资需求量小于供应物资量,在不影响市场流通情况下,供应商可回收非食品类物资进行商业出售,采购人可视情况给予物流运输费用补贴。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或12个月或1年)。合同期满后可根据供应商履约情况,根据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最长不超过3年。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待合同签订后支付采购储备及应急供应服务费用,即商业代储部分物资总金额的3%。调用物资时,物资采购费按当时市场价实时结算。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采购人依据该项目所签订之合同响应内容和承诺服务,对本项目服务质量进行验收,凡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不予验收,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验收程序为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验收专家组,对成果进行验收评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7月21日上午9:00至2022年7月27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yjglj_yjzhyczk@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
详细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文贞楼一栋
项目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135*****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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