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华润燃气昆明理工大学社区中心学生公寓热水改造项目莲华校区》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华润燃气昆明理工大学社区中心学生公寓热水改造项目莲华校区》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华润燃气昆明理工大学社区中心学生公寓热水改造项目(莲华校区)》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华润燃气昆明理工大学社区中心学生公寓热水改造项目(莲华校区)》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华润燃气昆明理工大学社区中心学生公寓热水改造项目(莲华校区)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昆明理工大学莲华校区内

建设单位:昆明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环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昆明理工大学莲华校区学生公寓及校区沐浴室,采用太阳能结合天然气锅炉方式进行加热:项目需更换房顶原有太阳能集热板,建设锅炉房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改造原有锅炉房一间(建筑面积60m2),改造的主要内容为拆除原有锅炉房内的1台电锅炉、1个水箱,新配置四台500kw(单台)天然气锅炉。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施工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如下。

1、废气

①在施工场地安排专人对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不少于4~5 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要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②施工过程中使用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不应露天堆放,应采取加盖篷布、库内堆放;

③进出工地的物料运输车辆也应该加强管理,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防止在运输途中发生泼洒。

施工期产生的空气环境污染是短期的,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施工扬尘、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也就随之结束。总之,施工期需切实落实评价所提环保措施。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废气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影响时间较短。

2、废水

①施工产生的机械清洗等施工废水经设置的废水收集桶(1个0.1m3)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②施工人员不在厂区食宿,如厕依托学校公厕。

③加强对施工现场使用带油的机械器具的检修和维护,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油;设立施工机械漏油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器材和设备,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漏油事故时应及时收集后妥善处置。

④避免在雨天进行施工。

通过以上分析,正常情况下,项目的施工废水基本可在区内全部回用,不外排。影响是短期的,施工结束后即可终止,因此项目在采取了防治措施后,施工期废水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大的长期的不利影响。

3、噪声

①选择低噪声机械设备,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②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施工活动主要集中在白天进行;除工程必须,严禁在夜间(22:00~6:00)、昼间(12:00~14:00)施工。若因工艺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

③施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限制车速,严禁鸣笛,装卸材料时应做到轻拿轻放。

④施工单位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项目通过采取以上的措施后,能有效地减少施工期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也随着消失。针对上述噪声源,项目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在夜间施工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施工结束后施工噪声也将随之消失,项目的施工噪声能够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2011)要求,项目施工期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①工程废弃的装修材料等建筑垃圾,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39号令《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昆政办(2011) 88号中相关规定,集中处理,分类收集并尽可能地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外运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指定地点堆放。

②施工期的生活垃圾禁止在站外随意丢弃,应在施工区域放置现有项目的垃圾箱,以方便施工现场生活垃圾收集。

③对于建设过程中产生的边角余料、废弃砂石料等建筑垃圾,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完毕后回收施工余材,对站区场地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④更换的太阳能板和电锅炉,集中收集外售物资回收单位。

综上所述,采取上述防治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小。

(二)运行期阶段环保对策措施

1、废气

项目每台燃气锅炉均自带低氮燃烧器,4台燃气锅炉集中通过一根8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2、废水

锅炉强排水和软化排水依托学校原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学校原有再生水处理站,经再生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学校的绿化浇灌、景观、冲厕等用途。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循环水泵、鼓风机、辅助风机、燃气锅炉等机械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为间歇性噪声。

为进一步降低运营期间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环评报告要求建设单位在运营期采取以下措施:

a.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垫,用弹性连接代替设备与地面刚性连接,在噪声源强较大的设备处设置围护等措施;定期维护设备,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b.运输车辆应减速并禁止鸣笛。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离子交换树脂。

本项目软化水使用离子交换树脂,每年换新,更换后产生废交换树脂,预计产生量约0.8t/a,为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锅炉房的东南角,1间5m2),定期委托软水处理装置生产厂家定期清运。项目固体废物处置达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3年6月29日—2023年7月12日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公示栏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或建议。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纸质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26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华润燃气昆明理工大学社区中心学生公寓热水改造项目(莲华校区)项目》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Email: whst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

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66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

邮编:******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学生公寓热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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