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配套翻译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配套翻译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根据办事群众实际需要,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引入市政务服务中心配套翻译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服务范围
为办事群众提供公证,涉港澳台、华侨及外国人婚姻登记,出入境证件受理等入驻业务事项涉及文书翻译的服务。
二、竞投报价
本项目按折扣率报价,结算时单价的计算方式为:单价限价×折扣率n%(n取小数点后一位)。竞投比选超过报价上限的视为无效响应,报价上限清单附后。
三、技术和服务要求
1.参选服务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办事群众推荐配套翻译或单项翻译服务,应根据办事群众自身选择,为其提供翻译服务。
2.参选服务机构应保证翻译质量,按要求时限提供服务。参选服务机构需承接全语种翻译,翻译时限要求:大语种翻译(英语、日语)不超过3小时,小语种翻译不超过48小时。
3.参选服务机构服务收费价格不得高于市场相同项目均价,公证证词的翻译费用不得高于闽价费〔2018〕15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
4.参选服务机构须指派3人及以上专职译员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翻译服务窗口开展配套翻译服务,入驻期间需遵守服务协议,遵守翻译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务服务中心翻译服务的管理制度,服从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入驻的该3人及以上专职译员均需持有相关语种的翻译专业资格证书或外语水平等级证书,且在本公司工作满1年。
四、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业务范围)包含“翻译服务”且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时经营翻译服务达3年及以上;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公司的信用记录中未存在应被拒绝参与比选活动相关信息的(如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4.公司近3年每年翻译服务收入10万元及以上;
5.存在关联关系的翻译企业只能推举一家申报承接市政务服务中心翻译业务。关联关系包括: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企业;同一股东直接持股50%及以上的企业;总公司与分公司;母公司(持股50%及以上)与子公司;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五、服务时间
中选服务机构入驻服务时间一年(具体起止日期以相关合同为准)。
六、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23年7月21日起至7月25日(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5:30);递交地点: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层55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
附件: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配套翻译服务项目比选文件
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3年7月20日
标签: 配套翻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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