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三期虚拟化存储设备招标公告
金税三期虚拟化存储设备招标公告
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15-657金税三期虚拟化存储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GW2015-657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70号税保大厦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总台电话:****-*******,项目经办电话:杜小姐:****-*******、黄先生:****-*******) |
采购项目名称: | 金税三期虚拟化存储设备采购项目 |
来源: | 非市级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 存储磁盘整列2套、SAN光纤交换机2台 本项目的预算金额:人民币185万元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注:可以提供上一年度或近期的财务报表、近期由收缴单位出具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交证明(或网站缴交证明);或者提供符合要求的其他第三方证明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或承诺书等);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一)、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商或实际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四、在开标后至评审前,代理机构将先行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进行查询,凡发现供应商有被处罚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处于处罚期内的情况,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审委员会,该供应商的投标做无效处理。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1月21日下午17:30时止,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如需邮寄,邮资到付)。 邮寄购买的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厦门非矿支行 账号:****************1 报名联系人:傅小姐,电话:****-*******,传真:****-******* |
采购文件售价: | 200元/套,邮寄费:到付。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15-11-26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开标大厅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杜小姐:****-*******、黄先生:****-*******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
其他: | 其他相关费用的缴交账户: 保证金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缴交账户。 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或服务费缴交通知单中指定的服务费缴交账户。 缴错账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报名及缴交其他费用时,须提供供应商的纳税人识别号。 |
采购补充通知: | |
发布时间为:2015-11-06 17:20:23 |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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