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投标人:
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分公司受青岛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的委托,对青岛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实验室仪器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T-
********-***)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现根据投标人提出的疑问作如下澄清:
问题: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具体如下:
电解法水蒸气透过量测试仪、杯式法(增重法)水蒸气透过量测试仪技术要求如下:
提供详细的中文操作指南、仪器维护有关资料、计量检定证书(投标人为制造厂商的,开标时提供计量检定证书原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投标时提供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复印件)。
此次招标所有要求的中文操作指南、仪器维护有关资料均与合同履行无关,且有提前泄露厂家商业机密的嫌疑。而招标要求所有涉及提供计量检定证书(投标人为制造厂商的,开标时提供计量检定证书原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投标时提供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计量检定证书只能对应一台仪器,即便能够提供计量检定证书,这份证书与合同履行也没有关系(任何投标人如果以采购人的名义出具计量报告,这显然不合理不合法。而若不以采购人名义出具计量报告,此计量检定证书,与履行采购人的合同无关),建议更改为供应设备时提供该设备专属的计量检定证书。”
答:现对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原招标文件内容:“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38.1.8耐破度测定仪、数字式旋光仪、水蒸气透过量测试仪【包括电解法水蒸气透过量测试仪、杯式法(增重法)水蒸气透过量测试仪】,开标时提供所投仪器详细的中文操作指南、仪器维护有关资料、计量检定证书(投标人为制造厂商的,开标时提供计量检定证书原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投标时提供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复印件)”
现调整为:“耐破度测定仪、数字式旋光仪、水蒸气透过量测试仪【包括电解法水蒸气透过量测试仪、杯式法(增重法)水蒸气透过量测试仪】,中标人实际供货时提供所供设备的详细的中文操作指南、仪器维护有关资料、计量检定证书,上述材料开标时各投标人无需提供。”
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对各投标人具有同等约束力,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函为准。
请各投标人在收到本澄清函后,于2015年11月9日下午4:30以前加盖单位公章回函确认收悉。
采购代理机构: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分公司
E-mail:wkzbqd@163.com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董大伟刘洋
2015年11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