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烟草综合服务楼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补充通知

光泽县烟草综合服务楼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补充通知


光泽县烟草综合服务楼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现对光泽县烟草综合服务楼办公家具采购项目(FJHL[2015]第066号)补充通知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6-7页“商务部分评分方法”中“财务能力(4分)”评标项目中第1条“连续三年企业的主营业额超过3亿(含)得2分、2亿(含)至3亿(不含)得1分、1亿(含)至2亿(不含)得0.5分、1亿(不含)以下不得分。注:提供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修改为:“2012-2014年企业的主营业额累计超过5亿(含)得2分、3亿(含)至5亿(不含)得1分、2亿(含)至3亿(不含)得0.5分、2亿(不含)以下不得分。注:提供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二、原招标文件第8页”技术部分评分方法”中”投标小样(6分)”评标项目修改为:

评标项目

评价标准

标准分

投标样品(6分)

1、评委根据所投货物类型提供;样品造型外观、工艺设计等在0~2分之间进行评分;
2、评委根据样品表面处理工艺水平(平整光滑、无气泡、无皱皮、无露底剥落、无伤痕)、部件紧密拼接、板材无锯齿、封边切面平整、线条均匀、排钻部钻孔平整等在0~2分之间进行评分;
3、评委根据样品油漆干燥情况、涂料气味等在0~1分之间进行评分;
4、评委根据样品用材、板材小样、钢材质量情况,整体五金配件、各类配件质量等在0~1分之间进行评分。
注:采购清单中带*的产品需要提供1:1样品(允许样品尺寸规格偏离采购清单尺寸规格±10%以内),进行此项打分。若样品材质与采购清单不符或样品尺寸规格偏离采购清单尺寸规格大于±10%以上者,视为投标样品不合格,此项不得分。另样品在运输过程中所造成的损坏评委不得扣分。

6

三、原招标文件第19页“一、项目概述”中“6、招标内容里的分管领导室班台一张;胶板、实木贴皮背柜各一门;员工卡位一组;职员椅一张;分管领导接待室沙发一套,产品的颜色应以实际色板为准,投标人在评标时需带上产品设备或者样品。
关于样品的规定:
(1)采购清单中带*的产品需要提供1:1样品。……”
修改为:
“6、关于样品的规定:
(1)采购清单中带*的产品(分管领导室班台一张;胶板(尺寸:400mm×400mm×2000mm)、实木(尺寸:400mm×418mm×2000mm)贴皮背柜各一门;员工卡位一组;职员椅一张;分管领导接待室沙发一套)需要按照采购清单中的尺寸提供样品(允许样品尺寸规格偏离采购清单尺寸规格±10%以内)。……”。
四、《招标货物一览表》以最新发布的“家具清单(修正)”为准。请投标人自行下载。下载链接: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om)。
本补充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有矛盾的,按本补充通知执行。
特此通知。
南平市烟草公司光泽分公司

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烟草 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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