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招标公告

大东区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大东区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7-20 至 2023-07-27
撰写单位: 辽宁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马辉
(大东区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东区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大东区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58,676.00
最高限价(元):858,676
采购需求:

一、包组划分(一)

001包:大北街道社工站、万泉街道社工站、长安街道社工站、文官街道社工站

预算金额(元):858,676.00元

002包:东塔街道社工站、东站街道社工站、二台子街道社工站

预算金额(元):644,007.00元

003包:津桥街道社工站、上园街道社工站、前进街道社工站

预算金额(元):644,007.00元

004包:大东区社工总站

预算金额(元):118,655.00元

二、服务需求

★1、人员配置:每个街道社工服务站须足额配备至少2名全职驻站社工,其中至少1名驻站社工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指社会工作及其相关专业毕业,或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驻站社工要求年龄40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其他驻站社工2年内应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大东区社会工作服务总站须配备1名驻站社工。驻站社工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指社会工作及其相关专业毕业,或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和写作能力(可编辑发布新闻稿)、沟通表达能力、组织协调及管理能力、宣传及策划能力。

下列服务人员不得提供服务:

(1) 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 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被辞退公职未满5年人员;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服务场地要求:场地及基础硬件设施由采购人提供,包括办公用房,电脑,打印机,档案柜,桌椅等,剩余部分必须使用的由中标单位承担。

★3、服务内容:

★(1)开展社会救助服务。协助做好社会救助相关工作,包括主动排查发现困难家庭,对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状况走访调查、评估、复核、登记建档,社会救助对象信息管理,开展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等救助政策宣传咨询,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救助资源链接、生活照料及心理疏导等服务,“社会救助服务”为社工站本年度必须开展的服务内容。

★(2)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配合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入户探访、信息管理、权益维护和健康教育等服务。为有需求的儿童提供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救助等服务,参与涉及相关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教育矫治等服务。协助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儿童福利领域“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为社工站本年度必须开展的服务内容。

★(3)开展为老养老服务。对特困供养、建档立卡等老年人群体开展健康服务、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社区参与、权益保障等服务。统筹链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涉老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等资源,开展敬老助老服务。

★(4)开展社会事务服务。宣传婚姻、殡葬、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等政策法规,倡导婚俗、殡葬改革,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家庭辅导,引导文明节俭办红白事。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开展需求评估、心理辅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

★(5)开展社区治理服务。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协助成立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及社区社会组织指挥中心。根据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促进社会组织、社会资源和各类社区主体有序参与。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和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在社区参与、社区融合、社区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

4、建站要求:

(1)应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项目支出审批制度,建立健全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列支补助资金,其中驻站社工人员费不低于70%,督导费用不高于10%,宣传经费不高于10%,无明确标准规定的列支名目,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制度建设。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有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以及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有服务文书档案、服务对象数据库、服务承诺等。

★5、项目管理:

★区民政局为项目监管主体,项目实施方按月向监管主体报告项目实施情况、次月工作计划以及相关报表。较大的实施成果以简报形式上报,监管主体有权以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展开督查,督查情况与项目实施目标不一致的,有权责令项目实施方整改,3次以上提醒整改不到位的,有权终止项目实施。承接单位应当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配合社会审计、社会评估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三、其他服务需求

001包-003包服务需求:

1、根据本街道社工站实际工作安排,开展探访服务,全年探访服务不得低于200人次,必须建立健全探访服务档案,建档率达到100%,服务档案规范完整。根据需求调查结果,撰写需求调查报告不低于1份。

2、开展个案工作,个案开案不少于10例,每个个案服务次数不低于5次,结案不低于5个;完成小组活动不少于6个,每个小组参加人员不少于5人,每个小组节数不低于5次;完成社区活动不少于6场,直接参与总人数不少于200人;各项服务、活动须留存音像资料予以佐证。

3、链接资源:开展资源链接工作,发展社区志愿者不低于20人,且志愿服务总时长不少于200小时;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不少于2个,每个社区社会组织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连接社会资源不少于5家,全年接受捐赠资金或物资金额不少于1万元。各项内容须留存音像资料予以佐证。

4、社工站办公及服务设施设备齐全,有条件的街道可根据服务需求设立个案咨询室、小组活动室等活动场所。培养本土社工,鼓励全员报名参加(助理)社工师考试,持证率不低于50%,内部督导不少于每月1次。

5、建立街道社工站宣传平台。建立社工站微信平台,分别每周至少更新1次,简报至少每月推送1次,区级以上媒体宣传全年不少于6次(同一事件不同媒体宣传算1次)。项目实施地醒目位置应悬挂社工站牌匾、公示项目名称、执行单位、服务人员、服务内容等基本信息。

6、直接服务对象对服务项目知晓度100%,满意度90%以上(由第三方进行满意度调查)。

★7、开展特色品牌项目服务,设计可行性的民生领域项目包含社会救助、儿童关爱、养老服务、社会事务、社区治理等领域内容,每年开展不少于2个项目,提供详细的设计方案,并通过引入外部资源等方式实施。品牌服务项目运行成熟后,及时进行成果转化,将内容、做法、经验进行梳理,整理精品项目手册。

★8、按照《辽宁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评估标准》、《沈阳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评估标准》以及本区相关具体要求,及时提交中期及结项报告。

004包服务需求:

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督导总站服务内容:

★1、工作内容

在民政部门领导下,负责完成对各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的日常运行、业务管理、项目监测、业务培训、考前培训和督导工作及服务项目宣传推广等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围绕社区营造、组织孵化、人才培育、品牌打造、规范标准等领域,以区级层面对全区社工站的工作进行各方面支持;同时,投标单位须在方案中规划全区社工站建设发展方案及服务品牌打造方案。

★2、社工站督导、培训要求:

★(1)建立乡镇(街道)社工站宣传平台。建立社工站微信、官网等网络平台,分别每周2次以上更新,简报至少每月推送一次。督促社工及时宣传开展专业服务,为民政工作发声,每站点每月至少发表2篇新闻稿,发布平台为自媒体、省市县媒体等。

★(2)协助民政局落实沈阳市民政局下发的文件要求,制定大东区社工站《项目运营手册》、《服务手册》;规划大东区社工站长期、短期、阶段目标;负责完成对各社工站的日常运行、业务管理、项目监测、统计、培训、督导和考核评估。统一规范的工作报告模板、数据统计模板、督导培训模板等,建立服务资料档案。

★(3)监控项目实施进度。制定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建立专家智库每月不少于1次定期对社工站进行督导;建立月报或季报机制,督导承接机构每月、每季度向民政部门提交工作报告,督促社工完成年度专业服务任务指标。定期召开项目协调会、汇报会,确保社工站服务按计划完成。督导承接机构在中国社会工作网、中国志愿服务网项目登记、注册、活动发布。对承接机构的项目财务管理进行指导、监管和服务监管。开展抽查方式开展民政、街道、驻站社工评价。

★(4)服务能力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包括内容、师资、频次、时长;为社工安排培训和督导,提升社工的专业服务能力;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咨询服务不少于2小时、开展一次理论授课不少于2小时、开展一次集中督导实地指导工作不少于2小时。

★(5)打造大东区社会工作服务品牌,通过需求调研设计特色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方式、服务承诺等诸多方面,制定服务质量的评价标准及品牌项目的推广和成果转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年度评估合格后且在年度预算能够保证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签订两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644,007.00
最高限价(元):644,007
采购需求:

一、包组划分(一)

001包:大北街道社工站、万泉街道社工站、长安街道社工站、文官街道社工站

预算金额(元):858,676.00元

002包:东塔街道社工站、东站街道社工站、二台子街道社工站

预算金额(元):644,007.00元

003包:津桥街道社工站、上园街道社工站、前进街道社工站

预算金额(元):644,007.00元

004包:大东区社工总站

预算金额(元):118,655.00元

二、服务需求

★1、人员配置:每个街道社工服务站须足额配备至少2名全职驻站社工,其中至少1名驻站社工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指社会工作及其相关专业毕业,或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驻站社工要求年龄40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其他驻站社工2年内应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大东区社会工作服务总站须配备1名驻站社工。驻站社工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指社会工作及其相关专业毕业,或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和写作能力(可编辑发布新闻稿)、沟通表达能力、组织协调及管理能力、宣传及策划能力。

下列服务人员不得提供服务:

(1) 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 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被辞退公职未满5年人员;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服务场地要求:场地及基础硬件设施由采购人提供,包括办公用房,电脑,打印机,档案柜,桌椅等,剩余部分必须使用的由中标单位承担。

★3、服务内容:

★(1)开展社会救助服务。协助做好社会救助相关工作,包括主动排查发现困难家庭,对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状况走访调查、评估、复核、登记建档,社会救助对象信息管理,开展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等救助政策宣传咨询,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救助资源链接、生活照料及心理疏导等服务,“社会救助服务”为社工站本年度必须开展的服务内容。

★(2)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配合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入户探访、信息管理、权益维护和健康教育等服务。为有需求的儿童提供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救助等服务,参与涉及相关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教育矫治等服务。协助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儿童福利领域“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为社工站本年度必须开展的服务内容。

★(3)开展为老养老服务。对特困供养、建档立卡等老年人群体开展健康服务、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社区参与、权益保障等服务。统筹链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涉老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等资源,开展敬老助老服务。

★(4)开展社会事务服务。宣传婚姻、殡葬、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等政策法规,倡导婚俗、殡葬改革,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家庭辅导,引导文明节俭办红白事。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开展需求评估、心理辅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

★(5)开展社区治理服务。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协助成立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及社区社会组织指挥中心。根据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促进社会组织、社会资源和各类社区主体有序参与。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和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在社区参与、社区融合、社区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

4、建站要求:

(1)应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项目支出审批制度,建立健全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列支补助资金,其中驻站社工人员费不低于70%,督导费用不高于10%,宣传经费不高于10%,无明确标准规定的列支名目,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制度建设。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有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以及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有服务文书档案、服务对象数据库、服务承诺等。

★5、项目管理:

★区民政局为项目监管主体,项目实施方按月向监管主体报告项目实施情况、次月工作计划以及相关报表。较大的实施成果以简报形式上报,监管主体有权以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展开督查,督查情况与项目实施目标不一致的,有权责令项目实施方整改,3次以上提醒整改不到位的,有权终止项目实施。承接单位应当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配合社会审计、社会评估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三、其他服务需求

001包-003包服务需求:

1、根据本街道社工站实际工作安排,开展探访服务,全年探访服务不得低于200人次,必须建立健全探访服务档案,建档率达到100%,服务档案规范完整。根据需求调查结果,撰写需求调查报告不低于1份。

2、开展个案工作,个案开案不少于10例,每个个案服务次数不低于5次,结案不低于5个;完成小组活动不少于6个,每个小组参加人员不少于5人,每个小组节数不低于5次;完成社区活动不少于6场,直接参与总人数不少于200人;各项服务、活动须留存音像资料予以佐证。

3、链接资源:开展资源链接工作,发展社区志愿者不低于20人,且志愿服务总时长不少于200小时;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不少于2个,每个社区社会组织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连接社会资源不少于5家,全年接受捐赠资金或物资金额不少于1万元。各项内容须留存音像资料予以佐证。

4、社工站办公及服务设施设备齐全,有条件的街道可根据服务需求设立个案咨询室、小组活动室等活动场所。培养本土社工,鼓励全员报名参加(助理)社工师考试,持证率不低于50%,内部督导不少于每月1次。

5、建立街道社工站宣传平台。建立社工站微信平台,分别每周至少更新1次,简报至少每月推送1次,区级以上媒体宣传全年不少于6次(同一事件不同媒体宣传算1次)。项目实施地醒目位置应悬挂社工站牌匾、公示项目名称、执行单位、服务人员、服务内容等基本信息。

6、直接服务对象对服务项目知晓度100%,满意度90%以上(由第三方进行满意度调查)。

★7、开展特色品牌项目服务,设计可行性的民生领域项目包含社会救助、儿童关爱、养老服务、社会事务、社区治理等领域内容,每年开展不少于2个项目,提供详细的设计方案,并通过引入外部资源等方式实施。品牌服务项目运行成熟后,及时进行成果转化,将内容、做法、经验进行梳理,整理精品项目手册。

★8、按照《辽宁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评估标准》、《沈阳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评估标准》以及本区相关具体要求,及时提交中期及结项报告。

004包服务需求:

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督导总站服务内容:

★1、工作内容

在民政部门领导下,负责完成对各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的日常运行、业务管理、项目监测、业务培训、考前培训和督导工作及服务项目宣传推广等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围绕社区营造、组织孵化、人才培育、品牌打造、规范标准等领域,以区级层面对全区社工站的工作进行各方面支持;同时,投标单位须在方案中规划全区社工站建设发展方案及服务品牌打造方案。

★2、社工站督导、培训要求:

★(1)建立乡镇(街道)社工站宣传平台。建立社工站微信、官网等网络平台,分别每周2次以上更新,简报至少每月推送一次。督促社工及时宣传开展专业服务,为民政工作发声,每站点每月至少发表2篇新闻稿,发布平台为自媒体、省市县媒体等。

★(2)协助民政局落实沈阳市民政局下发的文件要求,制定大东区社工站《项目运营手册》、《服务手册》;规划大东区社工站长期、短期、阶段目标;负责完成对各社工站的日常运行、业务管理、项目监测、统计、培训、督导和考核评估。统一规范的工作报告模板、数据统计模板、督导培训模板等,建立服务资料档案。

★(3)监控项目实施进度。制定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建立专家智库每月不少于1次定期对社工站进行督导;建立月报或季报机制,督导承接机构每月、每季度向民政部门提交工作报告,督促社工完成年度专业服务任务指标。定期召开项目协调会、汇报会,确保社工站服务按计划完成。督导承接机构在中国社会工作网、中国志愿服务网项目登记、注册、活动发布。对承接机构的项目财务管理进行指导、监管和服务监管。开展抽查方式开展民政、街道、驻站社工评价。

★(4)服务能力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包括内容、师资、频次、时长;为社工安排培训和督导,提升社工的专业服务能力;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咨询服务不少于2小时、开展一次理论授课不少于2小时、开展一次集中督导实地指导工作不少于2小时。

★(5)打造大东区社会工作服务品牌,通过需求调研设计特色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方式、服务承诺等诸多方面,制定服务质量的评价标准及品牌项目的推广和成果转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年度评估合格后且在年度预算能够保证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签订两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644,007.00
最高限价(元):644,007
采购需求:

一、包组划分(一)

001包:大北街道社工站、万泉街道社工站、长安街道社工站、文官街道社工站

预算金额(元):858,676.00元

002包:东塔街道社工站、东站街道社工站、二台子街道社工站

预算金额(元):644,007.00元

003包:津桥街道社工站、上园街道社工站、前进街道社工站

预算金额(元):644,007.00元

004包:大东区社工总站

预算金额(元):118,655.00元

二、服务需求

★1、人员配置:每个街道社工服务站须足额配备至少2名全职驻站社工,其中至少1名驻站社工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指社会工作及其相关专业毕业,或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驻站社工要求年龄40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其他驻站社工2年内应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大东区社会工作服务总站须配备1名驻站社工。驻站社工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指社会工作及其相关专业毕业,或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和写作能力(可编辑发布新闻稿)、沟通表达能力、组织协调及管理能力、宣传及策划能力。

下列服务人员不得提供服务:

(1) 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 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被辞退公职未满5年人员;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服务场地要求:场地及基础硬件设施由采购人提供,包括办公用房,电脑,打印机,档案柜,桌椅等,剩余部分必须使用的由中标单位承担。

★3、服务内容:

★(1)开展社会救助服务。协助做好社会救助相关工作,包括主动排查发现困难家庭,对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状况走访调查、评估、复核、登记建档,社会救助对象信息管理,开展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等救助政策宣传咨询,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救助资源链接、生活照料及心理疏导等服务,“社会救助服务”为社工站本年度必须开展的服务内容。

★(2)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配合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入户探访、信息管理、权益维护和健康教育等服务。为有需求的儿童提供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救助等服务,参与涉及相关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教育矫治等服务。协助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儿童福利领域“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为社工站本年度必须开展的服务内容。

★(3)开展为老养老服务。对特困供养、建档立卡等老年人群体开展健康服务、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社区参与、权益保障等服务。统筹链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涉老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等资源,开展敬老助老服务。

★(4)开展社会事务服务。宣传婚姻、殡葬、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等政策法规,倡导婚俗、殡葬改革,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家庭辅导,引导文明节俭办红白事。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开展需求评估、心理辅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

★(5)开展社区治理服务。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协助成立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及社区社会组织指挥中心。根据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促进社会组织、社会资源和各类社区主体有序参与。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和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在社区参与、社区融合、社区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

4、建站要求:

(1)应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项目支出审批制度,建立健全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列支补助资金,其中驻站社工人员费不低于70%,督导费用不高于10%,宣传经费不高于10%,无明确标准规定的列支名目,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制度建设。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有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以及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有服务文书档案、服务对象数据库、服务承诺等。

★5、项目管理:

★区民政局为项目监管主体,项目实施方按月向监管主体报告项目实施情况、次月工作计划以及相关报表。较大的实施成果以简报形式上报,监管主体有权以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展开督查,督查情况与项目实施目标不一致的,有权责令项目实施方整改,3次以上提醒整改不到位的,有权终止项目实施。承接单位应当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配合社会审计、社会评估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三、其他服务需求

001包-003包服务需求:

1、根据本街道社工站实际工作安排,开展探访服务,全年探访服务不得低于200人次,必须建立健全探访服务档案,建档率达到100%,服务档案规范完整。根据需求调查结果,撰写需求调查报告不低于1份。

2、开展个案工作,个案开案不少于10例,每个个案服务次数不低于5次,结案不低于5个;完成小组活动不少于6个,每个小组参加人员不少于5人,每个小组节数不低于5次;完成社区活动不少于6场,直接参与总人数不少于200人;各项服务、活动须留存音像资料予以佐证。

3、链接资源:开展资源链接工作,发展社区志愿者不低于20人,且志愿服务总时长不少于200小时;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不少于2个,每个社区社会组织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连接社会资源不少于5家,全年接受捐赠资金或物资金额不少于1万元。各项内容须留存音像资料予以佐证。

4、社工站办公及服务设施设备齐全,有条件的街道可根据服务需求设立个案咨询室、小组活动室等活动场所。培养本土社工,鼓励全员报名参加(助理)社工师考试,持证率不低于50%,内部督导不少于每月1次。

5、建立街道社工站宣传平台。建立社工站微信平台,分别每周至少更新1次,简报至少每月推送1次,区级以上媒体宣传全年不少于6次(同一事件不同媒体宣传算1次)。项目实施地醒目位置应悬挂社工站牌匾、公示项目名称、执行单位、服务人员、服务内容等基本信息。

6、直接服务对象对服务项目知晓度100%,满意度90%以上(由第三方进行满意度调查)。

★7、开展特色品牌项目服务,设计可行性的民生领域项目包含社会救助、儿童关爱、养老服务、社会事务、社区治理等领域内容,每年开展不少于2个项目,提供详细的设计方案,并通过引入外部资源等方式实施。品牌服务项目运行成熟后,及时进行成果转化,将内容、做法、经验进行梳理,整理精品项目手册。

★8、按照《辽宁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评估标准》、《沈阳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评估标准》以及本区相关具体要求,及时提交中期及结项报告。

004包服务需求:

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督导总站服务内容:

★1、工作内容

在民政部门领导下,负责完成对各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的日常运行、业务管理、项目监测、业务培训、考前培训和督导工作及服务项目宣传推广等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围绕社区营造、组织孵化、人才培育、品牌打造、规范标准等领域,以区级层面对全区社工站的工作进行各方面支持;同时,投标单位须在方案中规划全区社工站建设发展方案及服务品牌打造方案。

★2、社工站督导、培训要求:

★(1)建立乡镇(街道)社工站宣传平台。建立社工站微信、官网等网络平台,分别每周2次以上更新,简报至少每月推送一次。督促社工及时宣传开展专业服务,为民政工作发声,每站点每月至少发表2篇新闻稿,发布平台为自媒体、省市县媒体等。

★(2)协助民政局落实沈阳市民政局下发的文件要求,制定大东区社工站《项目运营手册》、《服务手册》;规划大东区社工站长期、短期、阶段目标;负责完成对各社工站的日常运行、业务管理、项目监测、统计、培训、督导和考核评估。统一规范的工作报告模板、数据统计模板、督导培训模板等,建立服务资料档案。

★(3)监控项目实施进度。制定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建立专家智库每月不少于1次定期对社工站进行督导;建立月报或季报机制,督导承接机构每月、每季度向民政部门提交工作报告,督促社工完成年度专业服务任务指标。定期召开项目协调会、汇报会,确保社工站服务按计划完成。督导承接机构在中国社会工作网、中国志愿服务网项目登记、注册、活动发布。对承接机构的项目财务管理进行指导、监管和服务监管。开展抽查方式开展民政、街道、驻站社工评价。

★(4)服务能力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包括内容、师资、频次、时长;为社工安排培训和督导,提升社工的专业服务能力;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咨询服务不少于2小时、开展一次理论授课不少于2小时、开展一次集中督导实地指导工作不少于2小时。

★(5)打造大东区社会工作服务品牌,通过需求调研设计特色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方式、服务承诺等诸多方面,制定服务质量的评价标准及品牌项目的推广和成果转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年度评估合格后且在年度预算能够保证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签订两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118,655.00
最高限价(元):118,655
采购需求:

一、包组划分(一)

001包:大北街道社工站、万泉街道社工站、长安街道社工站、文官街道社工站

预算金额(元):858,676.00元

002包:东塔街道社工站、东站街道社工站、二台子街道社工站

预算金额(元):644,007.00元

003包:津桥街道社工站、上园街道社工站、前进街道社工站

预算金额(元):644,007.00元

004包:大东区社工总站

预算金额(元):118,655.00元

二、服务需求

★1、人员配置:每个街道社工服务站须足额配备至少2名全职驻站社工,其中至少1名驻站社工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指社会工作及其相关专业毕业,或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驻站社工要求年龄40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其他驻站社工2年内应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大东区社会工作服务总站须配备1名驻站社工。驻站社工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指社会工作及其相关专业毕业,或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和写作能力(可编辑发布新闻稿)、沟通表达能力、组织协调及管理能力、宣传及策划能力。

下列服务人员不得提供服务:

(1) 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 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被辞退公职未满5年人员;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服务场地要求:场地及基础硬件设施由采购人提供,包括办公用房,电脑,打印机,档案柜,桌椅等,剩余部分必须使用的由中标单位承担。

★3、服务内容:

★(1)开展社会救助服务。协助做好社会救助相关工作,包括主动排查发现困难家庭,对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状况走访调查、评估、复核、登记建档,社会救助对象信息管理,开展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等救助政策宣传咨询,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救助资源链接、生活照料及心理疏导等服务,“社会救助服务”为社工站本年度必须开展的服务内容。

★(2)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配合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入户探访、信息管理、权益维护和健康教育等服务。为有需求的儿童提供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救助等服务,参与涉及相关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教育矫治等服务。协助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儿童福利领域“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为社工站本年度必须开展的服务内容。

★(3)开展为老养老服务。对特困供养、建档立卡等老年人群体开展健康服务、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社区参与、权益保障等服务。统筹链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涉老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等资源,开展敬老助老服务。

★(4)开展社会事务服务。宣传婚姻、殡葬、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等政策法规,倡导婚俗、殡葬改革,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家庭辅导,引导文明节俭办红白事。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开展需求评估、心理辅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

★(5)开展社区治理服务。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协助成立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及社区社会组织指挥中心。根据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促进社会组织、社会资源和各类社区主体有序参与。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和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在社区参与、社区融合、社区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

4、建站要求:

(1)应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项目支出审批制度,建立健全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列支补助资金,其中驻站社工人员费不低于70%,督导费用不高于10%,宣传经费不高于10%,无明确标准规定的列支名目,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制度建设。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有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以及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有服务文书档案、服务对象数据库、服务承诺等。

★5、项目管理:

★区民政局为项目监管主体,项目实施方按月向监管主体报告项目实施情况、次月工作计划以及相关报表。较大的实施成果以简报形式上报,监管主体有权以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展开督查,督查情况与项目实施目标不一致的,有权责令项目实施方整改,3次以上提醒整改不到位的,有权终止项目实施。承接单位应当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配合社会审计、社会评估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三、其他服务需求

001包-003包服务需求:

1、根据本街道社工站实际工作安排,开展探访服务,全年探访服务不得低于200人次,必须建立健全探访服务档案,建档率达到100%,服务档案规范完整。根据需求调查结果,撰写需求调查报告不低于1份。

2、开展个案工作,个案开案不少于10例,每个个案服务次数不低于5次,结案不低于5个;完成小组活动不少于6个,每个小组参加人员不少于5人,每个小组节数不低于5次;完成社区活动不少于6场,直接参与总人数不少于200人;各项服务、活动须留存音像资料予以佐证。

3、链接资源:开展资源链接工作,发展社区志愿者不低于20人,且志愿服务总时长不少于200小时;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不少于2个,每个社区社会组织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连接社会资源不少于5家,全年接受捐赠资金或物资金额不少于1万元。各项内容须留存音像资料予以佐证。

4、社工站办公及服务设施设备齐全,有条件的街道可根据服务需求设立个案咨询室、小组活动室等活动场所。培养本土社工,鼓励全员报名参加(助理)社工师考试,持证率不低于50%,内部督导不少于每月1次。

5、建立街道社工站宣传平台。建立社工站微信平台,分别每周至少更新1次,简报至少每月推送1次,区级以上媒体宣传全年不少于6次(同一事件不同媒体宣传算1次)。项目实施地醒目位置应悬挂社工站牌匾、公示项目名称、执行单位、服务人员、服务内容等基本信息。

6、直接服务对象对服务项目知晓度100%,满意度90%以上(由第三方进行满意度调查)。

★7、开展特色品牌项目服务,设计可行性的民生领域项目包含社会救助、儿童关爱、养老服务、社会事务、社区治理等领域内容,每年开展不少于2个项目,提供详细的设计方案,并通过引入外部资源等方式实施。品牌服务项目运行成熟后,及时进行成果转化,将内容、做法、经验进行梳理,整理精品项目手册。

★8、按照《辽宁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评估标准》、《沈阳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评估标准》以及本区相关具体要求,及时提交中期及结项报告。

004包服务需求:

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督导总站服务内容:

★1、工作内容

在民政部门领导下,负责完成对各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的日常运行、业务管理、项目监测、业务培训、考前培训和督导工作及服务项目宣传推广等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围绕社区营造、组织孵化、人才培育、品牌打造、规范标准等领域,以区级层面对全区社工站的工作进行各方面支持;同时,投标单位须在方案中规划全区社工站建设发展方案及服务品牌打造方案。

★2、社工站督导、培训要求:

★(1)建立乡镇(街道)社工站宣传平台。建立社工站微信、官网等网络平台,分别每周2次以上更新,简报至少每月推送一次。督促社工及时宣传开展专业服务,为民政工作发声,每站点每月至少发表2篇新闻稿,发布平台为自媒体、省市县媒体等。

★(2)协助民政局落实沈阳市民政局下发的文件要求,制定大东区社工站《项目运营手册》、《服务手册》;规划大东区社工站长期、短期、阶段目标;负责完成对各社工站的日常运行、业务管理、项目监测、统计、培训、督导和考核评估。统一规范的工作报告模板、数据统计模板、督导培训模板等,建立服务资料档案。

★(3)监控项目实施进度。制定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建立专家智库每月不少于1次定期对社工站进行督导;建立月报或季报机制,督导承接机构每月、每季度向民政部门提交工作报告,督促社工完成年度专业服务任务指标。定期召开项目协调会、汇报会,确保社工站服务按计划完成。督导承接机构在中国社会工作网、中国志愿服务网项目登记、注册、活动发布。对承接机构的项目财务管理进行指导、监管和服务监管。开展抽查方式开展民政、街道、驻站社工评价。

★(4)服务能力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包括内容、师资、频次、时长;为社工安排培训和督导,提升社工的专业服务能力;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咨询服务不少于2小时、开展一次理论授课不少于2小时、开展一次集中督导实地指导工作不少于2小时。

★(5)打造大东区社会工作服务品牌,通过需求调研设计特色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方式、服务承诺等诸多方面,制定服务质量的评价标准及品牌项目的推广和成果转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年度评估合格后且在年度预算能够保证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签订两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0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7月27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8月1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长峰中心37楼370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大东区民政局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113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长峰中心37楼3707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lnwc2019@126.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吉隆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5 0141 5701 0000 01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辉
电 话: 024-********

标签: 社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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