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里园新村邻里建设东区绿化整治出新工程招标公告
郭里园新村邻里建设东区绿化整治出新工程招标公告
1、南通市崇川区城东街道办事处的郭里园新村邻里建设东区绿化整治出新工程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筹集。现对郭里园新村邻里建设东区绿化整治出新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后审。
2、江苏苏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城东小区
(2)工程规模:总投资约350万元
(3)计划工期: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施工总日期为60日历天
4、本次招标工程共壹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郭里园新村邻里建设东区绿化整治出新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
(2)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②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③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城建【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④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园林绿化职称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若职称证书不能显示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的,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及相关证明);
(5)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投标企业与项目经理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6)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详见第七章—诚信承诺书);
(7)企业及建造师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须在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江苏省企业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8)工程完工证明(如有)
拟派项目经理在崇川区范围内有在建工程的,虽然未正式竣工验收但工程确已完工的,必须有由建设单位出具“工程已完工,同意项目经理参加其他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证明。无此证明的一律做废标处理。证明格式详见第七章—工程完工证明
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及审查标准,前后矛盾的以《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为准。
7、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8、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无需另行进行网上报各,各投标人须于2015年11月27日9时00分以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东路94号,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314会议室(东楼),并在2015年11月27日9时00分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每标段300元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若不符合此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特别提醒: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停车位有限,请各潜在投标人合理选择交通工具,或提前到达投标地点。
9、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材料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图纸、招标控制价公布的网址及栏目:中国崇川网(www.chongchuan.gov.cn)招标公告栏。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11.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人:南通市崇川区城东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吴先生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电话:159*****096
2015年11月7日
标签: 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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