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设备招标公告
环保设备招标公告
口县环保局环保设备购置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林口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林口县环保局环保设备购置及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2015]lkcg-1-0299。
二、招标项目:林口县环保局环保设备购置及服务项目。
三、招标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参 数
单位
数量
1
石墨炉/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详见招标文件
套
1
2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
套
1
3
噪声统计分析仪(带倍频程)
台
2
4
高压灭菌锅
台
1
5
纯水制备装置
套
1
6
智能烟尘采样器(移动电源)
套
1
7
便携式多功能烟气测试仪
台
1
8
综合大气采样器(pm2.5)
台
3
9
便携式流速测量仪
台
1
10
便携式水样自动采样器
台
1
11
万分之一分析天平
台
1
12
BOD培养箱
套
1
13
溶解氧测定仪
台
1
14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台
1
15
恒温恒湿箱
台
1
16
可见光分光光度计
台
1
17
监测样品冷藏柜
台
1
18
综合气象仪
台
1
19
全球定位系统GPS
台
1
20
激光测距望远镜
台
1
四、供应商资质: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营此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经销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石墨炉/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的制造商厂家的授权书原件。(报名提供)
3、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供应商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报名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
五、报名及获取标书时间:2015年11月9日— 2015年11月15日(公休日除外),每日08:00时—11:30时,13:30时—16:30时(北京时间),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供应商资质部分要求内容、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标前答疑及现场踏勘会:(投标供应商应按时参加答疑踏勘会,如期不到将视为完全理解并默认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并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有不明或误解等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时间:2015年 11月17日09:00时(北京时间),地点:林口县政府采购中心2楼会议室。请供应商准时参加,否则后果自负。
七、报名及获取标书地点:黑龙江省林口县原老广播局2楼林口县政府采购中心。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 11月30日10:00时(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黑龙江省林口县政府采购中心二楼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黑龙江省林口县政府采购中心
邮编:157699
地址:黑龙江省林口县原老广播局2楼政府采购中心
保证金汇入行:
户名:林口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口支行
电话:(0453)*******
林口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九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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