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第二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交易公告

东港市第二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交易公告

(东港市第二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0 09:4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东港市第二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东港市第二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东港市第二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700,000.00
最高限价(元):8,700,000
采购需求:该项目为东港市二院建设信息化工程,主要包括硬件与软件定制开发两部分。硬件部分为软件系统提供支撑。软件部分包括: 医疗临床服务、医疗管理服务、物资管理服务、智慧服务、DRGS、接口类及咨询服务。 医疗临床服务包括智慧医院管理系统、排队叫号系统、电子病历管理系统、病历质控管理系统、数字签名管理系统、临床路径管理系统、临床药学管理系统、临床医技管理系统、手术麻醉管理系统、血库管理系统、输血管理系统、康复治疗管理系统、体检管理系统、静脉药物配置管理系统、重症监护管理系统。 医疗管理服务包括传染病管理系统、感染控制管理系统、抗菌药物管理系统、护理管理系统、病案管理系统和不良事件管理。 物资管理服务包括卫生材料管理系统和物资设备管理。 智慧服务建设内容为微信公众号(患者线上服务(微信公众号))。 DRGS管理系统。接口类包括电子票据、辽宁*****挂号平台对接、影像云对接、流感上报接口、卫统4报表上报、抗肿瘤上报、HQMS病案首页上报、发热门诊上报和自助报告打印接口。咨询服务包括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四级评审咨询服务。硬件部分包括业务区防火墙(双机部署)2台;超融合服务器8台;管理交换机2台;存储交换机2台;备份服务器1台;备份软件1套;网闸1台;机柜、kvm 1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老院区)6个月内完成;全部搬迁(新院区)后3个月内全部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8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7月24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8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1(东港市桥南芳清园小区对面(电业局胡同)芳清街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首页-办事指南”中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东港市第二医院
地 址: 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孤山镇东大街80号
联系方式: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丹东宏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人民大街47号
联系方式: 0415-*******
邮箱地址: DDHTDL123@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港支行
账户名称: 丹东宏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兼
电 话: 041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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