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地界标建设招标公告
水源地界标建设招标公告
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水源地界标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以及专业生产能力。2)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生产加工道路标志牌、杆)。3)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专业技术人员,能提供良好的专业技术支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水源地界标建设
2、项目编号:SHXM-1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14-15-98896)
3、预算编号:14-15-9889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水源地界标建设采购预算:98.55万元
5、交付地址:详见谈判文件
6、交付日期:详见谈判文件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11-09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11-12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上海市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定于2015年11月9日至2015年11月11日16:00报名截止前接受网上报名。上传的报名材料须是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2.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3.被委托人身份证;4.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生产加工道路标志牌、杆)。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
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谈判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
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谈判活动。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
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5-11-16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2015-11-16 09:30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A206会议室
2、谈判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A206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
3、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出席开标仪式。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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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嘉定区环境保护局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市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永盛路1190号 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行政楼B307室
邮编:
201821 邮编: 201800
联系人: 王建、金玉兰 联系人: 华烈钧、沈雯
电话: ********、******** 电话: ********、********-****
传真: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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