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榭镇大米家公司基地水榭合作社公开选取第三方运营单位的招标公告
叶榭镇大米家公司基地水榭合作社公开选取第三方运营单位的招标公告
按叶府办便函(2023)21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带动本镇粮食产业化经营,推动全镇优质水稻的推广种植,实现产、加、销一体化服务,以市场为导向,为本地农户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带动更多农户增收,上海叶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农开公司)进行叶榭镇大米家公司基地(水榭合作社)公开选取第三方运营单位的招标,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镇农开公司管理的大米加工基地(水榭合作社)主要服务本地农户稻谷烘干及大米加工,2019年正式运营,现全年收支基本平衡。人员配置:负责人1名、操作工2名;年最大烘干量:2500吨;加工设备:烘干机4台,每台10吨;冷却桶4个,每个15吨;佐竹碾米机一套等其他辅助用品;房屋面积:烘干机房、冷库、碾米车间等,12间房屋共计1650平方米;场地面积:430平方米。基地拥有当前国内先进的烘干设备、辅助设备、加工设备等,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高,可以实现“松江大米”稻谷的全程机械化烘干、自动化加工,低温冷链储存,能全年为市民提供“鲜大米”。特别是引进日本佐竹公司的大米加工设备,是当前国内工艺先进的全自动精品大米加工生产线,能加工糙米、胚芽米、精白米等高品质大米。镇农开公司由于缺乏专业人员、经营团队、销售平台,没有真正把大米加工基地作用发挥出去,停留在烘干、加工阶段,没有实现产销一体化。前期经与区农业农村委、镇农业农村办、镇农业服务中心商议拟通过本次招标,公开选取有能力、能带动本镇农户增收,能促进“松江大米”高质量发展的第三方运营单位来管理叶榭大米加工基地,以此壮大产销一体化队伍,扩大受益群体。
二、公开选取条件及要求:
1、必备条件:松江区优质稻米产业化联合体资质;优先条件:注册在本镇的企业及合作社、大米行业获得相关奖项的。同时丰收季节按照镇农业农村办统一安排下,进行烘干及加工,本镇农户烘干加工费用按照叶榭镇原制定的费用进行收取,如不听从安排的立即解除合同。
2、原大米加工基地3名人员,经营期间有第三方经营单位负责接管,工资待遇保持原有基础不变,大致人员经费为25万元每年,具体以实际为准。
3、房屋场地租赁费用按照农业配套用房标准予以支付房屋为0.1元每平方,全年小计6.03万元(1650平方米×0.1元×365天);场地为0.05元每平方,全年小计0.78万元(430平方米×0.05元×365天);租金支付按叶榭镇集体资产支付标准执行,总计费用约6.81万元每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4、承包期限为5年,如确实能发挥实效,带动农户增收,提高“松江大米”质量等的,到期后可优先考虑,租赁费用、人员经费按当年度标准进行支付,相关细则及考核由镇农业农村办、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农开公司三方负责制定,每年实行考核制,如未通过考核的,合同立即终止。
5、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选取第三方运营单位,有意向的单位提供相关合作方案、资质、荣获奖项等。最终由考核单位在入围单位中选取1家建议运营单位,报叶榭镇党委、政府集体商议决定,并将相关结果报区农委备案。
6、自合同建立之日起,大米加工基地所发生的机械维修保养、日常支出,人员经费等一切费用由第三方运营单位负责支付。在此基础上对原有设备、办公用品、辅助用品等进行盘点交接,基地日常使用购买结余的柴油、包装袋等按购买价结算给大米加工基地。运营期间上级补贴资金有运营单位收取,目前为柴油补贴200元每吨。
7、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约的,要确保盘点交接清单中的房屋、设备、办公用品,辅助用品等能正常运行,如有损坏的维修完成后再进行归还,如不能维修的折价后进行一次性补偿。
8、不得私自改变用途及改扩建,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经营期间的一切生产、安全等有经营单位负责。
三、时间安排
2023年8月3日13:00时前,投标人将所需资料送至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叶新公路898号;联系人:吴伟;联系电话:********。
上海叶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0日
标签: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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