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排水一期工程
国家级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排水一期工程
国家级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排水一期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级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排水一期工程已由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兰经开经发【2023】1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地方政府全额投资,招标人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本项目施工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国家级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排水一期工程
3、建设地点:兰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示范区。
4、建设规模:
4.1 给水管道:设计起点为北滨河路现状DN1200给水管道,设计终点为经开区进口1#路与S1502#道路交叉口。共分为三段,第一段北滨河路至S522#路段,设计管径为DN900、DN600,设计长度为2270m;第二段不在此次招标范围之内;第三段北环路至经开区S502#南延段,设计管径DN600,设计长度为1021m。给水管道采用K9级球磨铸铁管道。给水管道设计总长度为4831m。
4.2 污水管道:设计起点为经开区进口1#路与S1502#道路交叉口,设计终点为北滨河路现状DN800污水管,第一段北滨河路至S522#路段,设计长度为495m;第二段不在此次招标范围之内;第三段北环路至经开区S502#南延段,设计长度为1725m.管道采用采用钢筋砼II级管。污水管道为总长度为2991m。
5、资金来源:地方政府全额投资。
6、项目工程费:约1330万元。
7、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具体以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8、计划工期:4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8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17日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0、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对申请人资格的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3、申请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应根据甘建建〔2020〕66号文的要求配备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效岗位证书,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均需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4、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良好的社会信誉(须提供2020年-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5、申请人近三年(2020年07月0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指市政工程)业绩(以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6、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见附件),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8、申请人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门户网站查询(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网站截图为准);
9、申请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督系统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10、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无其他在建项目;
11、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执行修订后的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甘建法〔2019〕377号文件规定。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日期:2023年07月20日——2023年07月25日
获取时间:2023年07月20日——2023年07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网站: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
获取方法: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2023年08月03日10时30分;
2、递交地点:申请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申请文件(.SGEF格式一份、.CZR格式一份、.GEF格式一份,申请文件编制工具应与资格预审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接收异议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http://www.lzztbjd.cn:9002/(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
联系部门: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若昊
电话:0931-*******
通讯地址:兰州市安宁区新城科技孵化大厦16楼
5、接收投诉的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http://www.lzztbjd.cn:9002/(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
联系部门: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肖主任
联系电话:0931—*******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九州通西路70号孵化大厦1212室
备 注:
1、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工具编制,请各申请人选择相应的申请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申请文件。
2、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号、甘建法〔2019〕377号文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3、关于原件的说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申请文件,由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申请函中的有关声明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无法获取文件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新城科技孵化大厦16楼
联系人:宋若昊
电话:0931-*******
2、招标代理单位:兰州兴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9号(兰州SOHO)10楼
联 系 人:吕世岳
联系电话:0931—*******
3、审核备案单位: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3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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