铺口乡等三个乡镇农村土地整治施工招标公告

铺口乡等三个乡镇农村土地整治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靖州县铺口乡等三个乡镇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由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以湘财建指示[2015] 5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投资,招标核准文号为靖招办核【2015】58号招标人为 靖州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欢迎具备投标资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要求
2.1项目名称:靖州县铺口乡等三个乡镇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2.2项目编号: HNTH-HH2015GC(SZ)-69(怀化)
2.3建设规模:2174.55公顷
2.4投资金额:总投资估算约 5898万元。
2.5计划工期:180天(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2.7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材料由中标方采购,须由业主和监理方见证合格后才可以使用。
2.8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11个标段,其中第10标段、第11 标段、仅面向省属地勘系统单位(以下简称地勘单位)招标,其余全部实行公开招标。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其它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设计图纸)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建设地点
合理定价(万元)
备注


靖州县铺口乡等三个乡镇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一标
太阳坪乡金滩村、龙头村
541.70


招 标
二标
太阳坪乡贯宝渡村
503.96
三标
太阳坪乡朱戈村
514.81
四标
藕团乡高坡村、潭洞村、新街村
551.00
五标
藕团乡高营村、康头村、老里村
545.02
六标
铺口乡金麦村、木山村
529.95
七标
铺口乡新春村
519.51
八标
铺口乡集中村
531.38
九标
铺口乡垻阳村
535.78
十标
铺口乡五星村
612.56
面向直属地勘系统单位
十一标
铺口乡林源村
512.33
(注:最终资金预算以湖南省国土厅和财政厅批复的文件为准,最终的合同综合单价及总额不得低于工程施工费下达数的95%(工程量不变)。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申请人必须是经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原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省整治局)备案并在省整治局网站最新公布的具备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资质的合格投标人(省整治局下文禁止投标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除外)。
3.2、项目负责人应为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合格项目经理人员名单在最新一期更新备案的合格项目负责人,且须持有湖南省“全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省整治局下文禁止投标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除外),参与本项目报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今后负责该项目的建造师,且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严禁挂靠和委托等违法违规行为,且无在建项目。
3.3、根据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湘土整发[2015]15号文件的规定对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及建造师证原件进行押证管理,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及建造师证原件报名时留存上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3.4、2014年度被省整治局考核为优秀项目经理(以湘土整发【2015】16号文件为准)在不更换施工单位的前提下,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可直接获得“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中的第二轮抽签资格。如有优秀项目经理报名时,则第一轮按标段数1:3抽取入围单位时需预留先进项目经理的数量。先进项目经理进入第二轮的数量不得超过进入第二轮总数量的三分之一,如超过三分之一,抽签方式确定。未抽中的可重新进入第一轮入围资格抽取,中标后,不得再次使用。
3.5、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6、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应为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最新公布的合格投标人,其单位名称、单位资质和法人代表等相关信息必须与省整治局网站公布的最新一期更新备案信息严格保持一致,否则不能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各投标人不分标段报名且只能报一个名。本项目为农村土地整治工程,项目区较分散路途较远,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施工安排、施工给周边带来的影响及沟通与协调等事项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并不得影响施工质量及进度。
3.8、开标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开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3.9.投标保证金:
3.9.1本批次项目要求投标人在2015年11月13日下午16:00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报名,缴纳金额为人民币 壹拾 万元整(¥ 100000元 ),该款项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递交,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汇至本项目托管账户,不接受现金和基本账户以外的银行账户汇款。中标人到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理相关财务手续后,和未中标的投标人一律按照原提交路径和银行账号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20天内无息返还。
3.9.2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为:
账户名称: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州支行
银行帐号:****************5825
注:投标人在汇投标保证金时需在相关备注上注明“(靖州县铺口乡等三个乡镇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保证金”字样,汇出投标保证金后,须法定代表人或委派代理人(拟任建造师)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靖州县国土资源局计财股开具往来结算票据(开具往来结算票据发生的费用及安全自行负责);
开具往来结算票据联系人: 尹荔 联系电话: 137*****677

3.9.3根据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文件湘土整发[2012]41号文规定,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银行到账时间的先后顺序即为“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的抽签顺序(报名截止后代理机构会将到账顺序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予以公示)。
3.9.4各投标申请人报名前必须进行施工现场踏勘并取得踏勘证明。

3.9.5踏勘时间:2015年11月9日至2015年11月13日(北京时间,节假日及午间不休息,每天8:00-12:00踏勘登记时间,12:30集中踏勘现场时间)止,各投标申请人报名前法人或委派代理人(拟任建造师)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公司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项目经理培训证、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到靖州县国土资源局二楼会议室申请踏勘(投标人自行安排好踏勘时间,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及安全自行负责);
申请踏勘联系人:黄露 联系电话: 151*****208
3.9.6中标公示期满10天内中标人必须签订合同,如无影响施工的因素,中标人在签订合同15天内必须进场施工。违反上述规定建设单位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由第二中标人替补,且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
4.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9日至2015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办理;
4.2报名地点:靖州县武陵城大酒店(517号房)
4.3报名须知:
(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将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和培训证进行押证报名;
(2)投标申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以下资料报名:①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 (二代身份证识别器验证,下同);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资质等级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原件);③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培训证、身份证;④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身份证;⑤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预算员/造价员】的上岗证、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⑥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在本企业购买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证明及劳动合同(提供最近六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社保机构网页查询方式);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⑧缴纳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⑨招标人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往来结算收据;⑩由靖州县土地整理中心盖章签字后的踏勘证明表;⑾投标单位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⑿报名登记表两份(见附件格式要求);
注:以上资料①至⑩查验原件并留存胶装订成册每页须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⑾⑿留原件,如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和核实方式,否则将不予认可;凡资料提交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4.4招标文件的获取:待招标人对各投标人资格详细审核合格后,另行通知领取;
4.5 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工程图纸及其他资料费用。招标文件费400元,图纸及其他资料费每套售价400 元,共计800元。
5、投标开标要求;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 2015年12月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 武陵城酒店大会议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评标办法:本项目按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文件湘土整发[2012]41号文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确定中标单位。
5.5开标当天投标单位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二代身份证原件出席参加开标会议及抽签仪式,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及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网(http://www.hntdzl.org)发布。
7、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靖州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行政监督。
8、联系方式及咨询电话
招标单位:靖州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系人:黄露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怀化市湖天大桥桥头世纪花园主楼C区F15(新时代广场正对面)
联系人: 卢麒伊
电 话: ****-******* 157*****222
传 真: ****-*******

附件1
法人承诺函
(业主名称):

我作为 (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人,现对参与该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作如下承诺:
一、 承诺严格按照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监察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湖南省预防腐败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防腐败机制建设的意见》(湘国土资发【2011】32号)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投标,我公司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在国土及其它行业无任何在建工程;中标后至项目完工前该项目经理不参与其它工程投标;开标前上交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和项目经理培训证。
二、 承诺在投标工作中坚决不出现弄虚作假、伪造资质、围标、串标等行为,不发生挂靠、倒手转包、非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三、 承诺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当地政府及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履行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及检查。
四、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自愿接受以下处罚:中标无效,单位考核为不合格,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2:(靖州县铺口乡等三个乡镇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公开招标报名登记审查表
招标编号:HNTH-HH2015GC(SZ)-69 (怀化)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建造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建造师注册证号

*项目经理培训证号

*有效的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地址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论
投标人要求
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原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最新公布的具备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合格投标人资格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序号)(*填写投标人名单中序号)
合格□
不合格□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合格□
不合格□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原件)
合格□
不合格□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合格□
不合格□
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为经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原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最新公布的项目负责人(序号)(*填写项目负责人名单中序号)
合格□
不合格□
技术负责人要求
职称证、身份证(原件)
合格□
不合格□
其他人员要求
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证、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原件)
合格□
不合格□
报名人身份证明及
其它要求
介绍信(原件):
报名人应是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
合格□
不合格□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合格□
不合格□
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在本企业购买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证明及劳动合同(提供最近六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和社保机构网页查询方式)
踏勘证明表、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合格□
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要求
缴纳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到账结算票据(原件)
合格□
不合格□
留存原件要求
留存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和“全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
合格□
不合格□
初步结论
通过□ 不通过□
报名登记人签字

登记时间
年月日时 分
备 注
带*号的为投标单位填写部分,其他结论为代理机构填写部分。投标人自带本表格一式两份,报名后投标人留存一份(凭审查表原件领取留存至代理机构的原件),代理机构留存一份。

* 投标人名称: (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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