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新华书店装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舒兰市新华书店装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RYZB-202307-10
吉林省润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吉林省新华书店集团舒兰市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舒兰市新华书店装修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2.1 项目名称:舒兰市新华书店装修改造项目;
2.2 采购内容:营业卖场室内装修工程;
2.3 项目地点:舒兰大街4047号;
2.4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6 最高投标限价:53.9259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中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投标事宜,且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21日至 2023年07月 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资料发送至吉林省润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邮箱:*********@qq.com。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权委托书需含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3报名成功后请将招标文件费存入吉林省润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长影支行;
账号:*********。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31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6822号保合大厦2楼会议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为:*********)直播形式进行开标,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投标人+被授权人”。
5.2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4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采购人:吉林省新华书店集团舒兰市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吕慧
电话:134*****366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润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6822号保合大厦512号房
电话:0431-********
项目负责人:朱喜会
电话:180*****276
标签: 新华书店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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