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咸丰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女儿寨安置区人防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咸丰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女儿寨安置区人防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咸丰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女儿寨安置区人防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20 15:05|发布单位: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7-26|项目监管地:咸丰县|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咸丰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女儿寨安置区人防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FX-******-FS008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3-*****

3、项目名称:咸丰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女儿寨安置区人防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95.******(万元)

6、最高限价:95.******(万元)

7、采购需求:

完成咸丰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女儿寨安置区人防设备采购及安装任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7月21日至2023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

3、方式: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咸丰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index)直接获取,流程如下:
(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咸丰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咸丰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右侧“CA办理指南”中查看。
(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咸丰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前往咸丰县办理CA,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已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咸丰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7月21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咸 丰 县 政 府 采 购 电 子 交 易 系 统(http://47.111.115.168:*****/#/index)。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7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咸 丰 县 政 府 采 购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http://47.111.115.168:*****/#/index)。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项目为网上招投标模式,供应商只需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网上投标,投标时不再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各供应商如有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咸丰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服,联系电话:**********,或通过咸丰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智能客服在线咨询。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到后将在“咸丰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index)”进行不见面电子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并进行文件解密。
3、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应在指定时间内(30分钟)完成磋商应答,并将满足要求的最终报价提交磋商小组,逾期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最终报价结束前各供应商须随时在线关注项目的评审进度。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咸丰县营屏寨路50号

联系方式:186*****2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 静沙南路29号沙河壹号二期7栋28楼2801-2808号

联系方式:0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718-*******

标签: 人防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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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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