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区焦炭码头工程、南区1#至6#通用泊位工程高杆灯招标公告

南区焦炭码头工程、南区1#至6#通用泊位工程高杆灯招标公告


日照港石臼港区西区四期工程、南区焦炭码头工程、南区1#至6#通用泊位工程高杆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日照港石臼港区西区四期工程、南区焦炭码头工程、南区1#至6#通用泊位工程高杆灯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接受招标人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选取供应商。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日照港石臼港区西区四期工程、南区焦炭码头工程、南区1#至6#通用泊位工程高杆灯采购项目

1.2项目概况: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日照港石臼港区西区四期工程、南区焦炭码头工程、南区1#至6#通用泊位工程高杆灯采购项目。

1.3招标编号:0676-201510GC77/02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招标内容

2.1招标内容:高杆灯灯杆采购(升降系统采用中心定位旋转挂钩或弹簧钢板挂钩)。

2.2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货物(包括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等)的供货、包装、保险、运输、卸货、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等,技术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技术规格书。

3、有关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设备制造商或设备中国代理商;

3.1.2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代理商参加投标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3.1.3产品制造厂家应具有产品生产制造许可证明材料,如果是代理商参加投标,还须同时具有上述专业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许可证明;

3.1.4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企业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1.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银行信誉(以2012、2013、2014年度审计报告及银行资信证明为准);

3.1.6投标人或生产厂家近五年(2011年1月1日至开标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单升降高杆灯和双升降高杆灯(灯杆高度35米及以上)的供货安装业绩,且至少应具有3个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灯杆高度35米及以上的高杆灯供货安装业绩(以合同为准);

3.1.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或分包转包。

3.2付款方式:详见本招标文件 “商务合同有关内容及条款”。

3.3 交货地点:日照港石臼港区西区四期工程、焦炭码头工程、南区1#至6#通用泊位工程堆场。

3.4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等,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3.5 供货周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天内。

3.6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招标人缴纳合同总价的10%的履约保证金或相应金额的银行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形式)。若中标单位正常履约且未发生质量问题,则履约保证金于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并提供全套的资料后无息返还。

4、其他事项

4.1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下述文件或资料:

4.1.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4.1.2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1.3产品制造厂家应具有产品生产制造许可证明材料,如果是代理商参加投标,还须同时具有上述专业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许可证明;

4.1.4投标人或生产厂家近五年(2011年1月1日至开标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单升降高杆灯和双升降高杆灯(灯杆高度35米及以上)的供货安装业绩,且至少应具有3个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灯杆高度35米及以上的高杆灯供货安装业绩合同复印件一份。

4.1.5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企业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一份。

4.2本次招标项目所采购设备系交钥匙工程,各投标人不得取招标文件的某一部分设备进行投标,必须对本标段规定的所有设备进行投标。

4.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只验证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不进行资格审查,购买招标文件并不证明资格审查通过;在评标现场将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进行验证,验证不符合上述第3.1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属实质性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

4.4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为招标人本次招标唯一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在、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各潜在投标人如从其他途径获取招标文件或相关信息均为无效,造成损失自行承担。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6同一法人的企业或有隶属关系(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投标企业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7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5、招标日程安排

5.1开始发售标书时间:2015年11月9日—11月13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标书费900元/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答疑方式:书面传真至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同时发电子邮件(邮箱:********@126.com">sdlc********@126.com,书面传真以外的答疑方式概不接受)

5.3投标时间:2015年12月1日08:30-09:00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日09:00

投标及开标地点:日照市碧波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地址:山东省日照市海滨二路78号

宾馆电话:****-*******

5.4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日09:00

6、联系方式:

6.1招标人: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联系人:苏林

电话: ****-*******

商务联系人:高 鹏

电话:****-*******

6.2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

电 话:****-********

联系人:丁朋朋、刘丰赫

传真:****-********

6.3请按下列名称、银行、帐号办理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汇款事宜:

开户名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洋浦分行

银行账号:2675 1447 3300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9日


标签: 焦炭 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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