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由态势智能分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DX-2023-17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由态势智能分析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66.1 万元,招标人为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案由态势智能分析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由态势智能分析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由态势智能分析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如响应人成立不足一年,须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
3.3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4 提供近期以来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
成立的公司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主管单位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
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 提供近三年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6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规定,响应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网
站查询页面截图。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7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7 月 27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3 年 7 月 21 日至 2023 年 7 月 27 日,每天上午 9:0011:00,
下午 15:0017:30节假日除外2.地点:漯河市工商联大厦 5 楼 505 号3.竞争性磋商
文件获取方式: 售价 300 元,现场获取。4.文件获取时需提供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文件获取时须携带并查验原件,留存并
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01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河南鼎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漯河市工商联大厦 5 楼 505 号 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8 月 01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河南鼎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漯河市工商联大厦 5 楼 505 号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由态势智能分析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鼎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8 月 1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DX-2023-17
2项目名称: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由态势智能分析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61000.00 元
最高限价:661000.00 元
5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案由态势智能分析详见磋商文件
2质量要求:所供货物及服务须符合国家标准
3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硬件三年质保,软件一年免费升级
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6合同履行期限:30 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如响应人成立不足一年,须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
3.3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4 提供近期以来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
成立的公司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主管单位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
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 提供近三年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6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规定,响应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网
站查询页面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 年 7 月 21 日至 2023 年 7 月 27 日,每天上午 9:0011:00,下午 15:00
17: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漯河市工商联大厦 5 楼 505 号
3.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售价 300 元,现场获取。
4.文件获取时需提供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
身份证。
(文件获取时须携带并查验原件,留存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 年 8 月 1 日 10 点 00 分前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及电子版
响应文件的备份以 U 盘的形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盖章后,递交至开标现场。
2.地点:河南鼎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漯河市工商联大厦 5 楼 505 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 年 8 月 1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鼎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漯河市工商联大厦 5 楼 505 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本次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
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收取标准:代理机构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
豫招协2023002 号文和漯财购201816 号文的收费标准,向成交单位收取本次采购服
务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漯河市辽河路 501 号
联 系 人:寇先生
联系电话:0395-35601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鼎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工商联大厦 5 楼 505 号
联 系 人:袁先生
联系方式:0395-21567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先生
电 话:0395-215676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漯河市辽河路 501 号
联 系 人:寇先生
电 话:0395-356016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鼎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漯河市工商联大厦 5 楼 505 号
联 系 人: 袁野
电 话: 13343675199
电子邮件: hndx999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