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十一局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十二局苏州地铁4号线北延线、十四局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海太长江隧道、宁芜铁路、二十二局金麟府、二十四局南京地铁9号线项目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铁建十一局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十二局苏州地铁4号线北延线、十四局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海太长江隧道、宁芜铁路、二十二局金麟府、二十四局南京地铁9号线项目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铁建十一局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十二局苏州地铁4号线北延线、十四局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海太长江隧道、宁芜铁路、二十二局金麟府、二十四局南京地铁9号线项目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SHJC-2023-26
1. 招标条件
1.1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南接线工程JJSD-JY1标段项目部。业主: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资金来源为:建设资金来自省、市出资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合同签订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南接线工程JJSD-JY1标段项目部。
1.2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轨道交通Y-IV-SG-01标二工区项目部。业主: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付款。合同签订单位: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轨道交通Y-IV-SG-01标二工区项目部。
1.3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Ⅰ标项目经理部。业主: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国铁集团、政府财政资金。合同签订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Ⅰ标项目经理部。
1.4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海太长江隧道(公路部分)工程主体施工项目HT-A1标项目经理部。业主: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资金来源为:业主付款。合同签订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大盾构工程有限公司。
1.5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宁芜铁路扩能改造NWZQ-1标项目经理部。业主:宁安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付款。合同签订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青岛工程有限公司。
1.6招标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金麟府项目经理部。业主:徐州钜中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合同签订单位: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1.7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地铁9号线一期工程及3号线三期工程轨道施工D.009.X-TA04标项目经理部。业主:南京地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付款。合同签订单位: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 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南接线工程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00km/h,主线均采用桥梁形式,桥梁标准宽度为 33.1m。起点顺接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南引线,芙蓉大道至南云路段利用规划廊道(规划西外环路线位),之后在锡澄运河东北侧穿越,上跨锡澄路、下穿在建南沿江铁路及规划盐泰锡常宜铁路、上跨新长铁路及改建新长铁路,与沪武高速交叉,终于徐霞客大道,全长 11.5km(主线均为桥梁)。全线共设置互通 2 处,分别为南闸互通、徐霞客枢纽(复合式互通)。
项目开工日期:2022 年 11 月 1 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4 年 6 月 30 日。
2.1.2 苏州轨道交通Y-IV-SG-01标二工区工程包含两站,两区间,车站为:莫阳站、太阳路站,区间为:莫阳站~太阳路站区间,太阳路站~龙道浜路站区间。
⑴莫阳站
莫阳路车站是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北延伸线第3个车站,为4、7号线换乘站,该站北侧接漕湖大道站,南侧接太阳路站,位于相城区南天成路与御窖路交叉口。4号线沿御窑路南北向布置,为地下两层岛式车站长度386m,采用两层双跨箱型混凝土框架结构。车站采用明挖顺作法(局部盖挖顺作法)施工。
⑵太阳路站
太阳路站是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北延伸线工程第2个车站,该站北侧接莫阳站,南侧接龙道浜站。设置于元和停车场西侧空地处,在空地内敷设。车站长度293m,车站采用明挖顺作法施工。车站北侧区间,长度124.63m,标准段宽度18.8m,暗挖段底板深约10~15m。采用明挖顺作法施工。
⑶太阳路站~龙道浜站区间
太阳路站~龙道浜站区间左线设计起讫里程:ZCK5+085.088~ZCK7+240.122,(长链49.159m)。其中ZCK5+085.088~ZCK5+183.802段为双线暗埋段,采用明挖法;ZCK5+183.802~ZCK7+240.132为盾构段,隧道全长2105.489m,施工方法采用盾构法,圆形隧道直径6.60m,隧道结构左线设计底标高-19.01m~-4.23m。隧道均在土层内通过,区间隧道设置3处安全疏散口(ZCK5+714.000、ZCK6+100.000、ZCK6+694.00m),疏散口与盾构区间连接通道地层加固采用冷冻法。根据沿线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地层特性、地面环境等因素选择加泥式土压平衡盾构施工。
⑶太阳路站~龙道浜路站区间
太阳路站~龙道浜站区间左线设计起讫里程:ZCK5+085.088~ZCK7+240.122,(长链49.159m)。其中ZCK5+085.088~ZCK5+183.802段为双线暗埋段,采用明挖法;ZCK5+183.802~ZCK7+240.132为盾构段,隧道全长2105.489m,施工方法采用盾构法,圆形隧道直径6.60m,隧道结构左线设计底标高-19.01m~-4.23m。隧道均在土层内通过,区间隧道设置3处安全疏散口(ZCK5+714.000、ZCK6+100.000、ZCK6+694.00m),疏散口与盾构区间连接通道地层加固采用冷冻法。根据沿线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地层特性、地面环境等因素选择加泥式土压平衡盾构施工。
太阳路站~龙道浜站区间右线设计起讫里程:新建明挖区间里程YCK5+118.053~YCK5+670.809,利用既有4号线出场线长1.44km。其中CK5+118.053~YCK5+247.720为暗埋;YCK5+247.720~YCK5+480.000为半地下半地面段;YCK5+480.000~YCK5+670.809m为出地面段,采用放坡开挖施工。工程内容主要为明挖车站、明挖区间、盾构。项目开工日期:2023年7月4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
2.1.3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线路起自盐城至南通高速铁路南通西站,经江苏省张家港市、常熟市、苏州市及浙江省嘉兴市、宁波市,终至宁波枢纽宁波站。线路全长约309.8公里,其中新建线路300.7公里,利用既有线9.1公里,设站10座。新建跨杭州湾双线铁路大桥1座。同步建设嘉兴南站沪昆场联络线、本线与萧甬线上行联络线、苏州北动车运用所及车场,扩建宁波动车运用所,预留嘉兴南动车存车场建设用地等。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工程TYZQ-1标:主要范围为正线DK53+017~DK66+121站前及相关工程,正线长度13.104公里。含苏州东隧道13.026公里(含隧道明挖敞口段部分),路基0.078公里。设盾构管片场1处,TYZQ-1、2标段范围内隧道管片预制。无砟轨道、道岔道床施工(不含CRTSⅢ型板制作),轨道精调。
地方委托代建城际铁路桑田岛站同步实施工程,里程范围为 DK65+529.00 至 DK66+121.000,正线长度0.592km。主要包含地下一层至四层车站围护结构、主体结构及相应地下站房基础工程。其中地下一层、二层综合开发预留工程(含铁路使用功能部分),建筑面积*****平方米,由苏州恒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建;地下三、四层站厅和站台层,建筑面积*****平方米,由苏州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委托代建。
计划工期为2022年12月8日至2027年12月7日,总工期为1826日历天。项目(合同)开工日期:2022年12月8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7年12月7日,本批物资大致需求起止时间:2023年7月-工程结束。
2.1.4 海太长江隧道工程属于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建设的 S13 通常高速公路过长江段,位于苏通大桥下游海门与太仓间汽渡附近,北接南通海门,南连苏州太仓、常熟。海太长江隧道(公路部分)工程项目 HT-A1 标段,主要包含:江北工作井(长25m,宽53m,深31.986m)、后续段(80m)、明挖段(840m)。隧道起点于江北工作井,穿越长江后,于江南工作井接收。项目开工日期:2022.09.10
,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4.07.10。
2.1.5 宁芜铁路南京东至芜湖东段线路电气化扩能改造及相关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安徽省马鞍山市、芜湖市;既有线路全长101.8公里,改建后线路全长102.2公里,包括沧波门站至古雄站外绕改线长度29.7公里,其余线路改造长度72.48公里。 NWZQ-1标项目穿越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秦淮区、雨花台区、江宁区,里程范围包括南京东至南京南隧道终点(DK000+000~DK033+742),其中路基15.86公里,土石方28.9万方;隧道1座/12.072公里(不含已实施段),其中明挖段2463.4m,盾构段2388.7m,暗挖段7220.7m;单线桥梁3座/3.743公里、涵洞5座/96.82横延米;无砟道床15.79单线公里;及桥面系、声屏障、水沟电缆槽、综合接地等附属工程。项目开工日期:2022-12-15,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7-05-31。
2.1.6 金麟府项目二期二标段项目,共计4栋楼(11#、12#、15#、16#)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为*****.00平方米;,项目开工日期:2023年5月26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4年6月31日。
2.1.7 工程内容:D.009X-TA04标(9号线一期)包括正线及配线:下关站(不合)至终点 SSK9+052.265~SSK19+619.000、D.009.X-TA04标(3号线三期)包括正线及配线:起点至终点上YK44+868.518~上YK48+******、下ZK4+867.160~下ZK48+126.209。工程承包范围:(1)轨道施工(含疏散平台及槽道安装)。(2)建设管理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3月31日。计划工目期:2025年3月31日,工期总日历天数:732。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项目开工日期:2023-03-31,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5-03-31。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3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件号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GC01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商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钢材年产2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铁路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2019年以来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两份(附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并提供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 (7)履约信用要求:2020年1月-2022年12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0年1月-2022年12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19年-2021年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2020年1月-2022年12月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址: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信用良好。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加投标;业主推荐厂家名录详见:附表2。 |
GC02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20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2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GC03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2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GX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1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不得使用贴牌产品和战略合作伙伴生产厂提供的产品。 ⑤投标人必须以书面承诺如因业主或苏州相关检测机构抽检出现不合格产品而被处罚时,同意招标人按双倍对其处罚。 ii特殊要求: 生产厂家或者代理商代理的钢厂品牌推荐为《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钢筋、商品砼准入名录》中厂家品牌。详见附表3. |
CY01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以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的生产厂家必须是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中化的生产商; ③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0、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万元(含)人民币; ④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⑤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2022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3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⑥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⑦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持有所代理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且制造商承诺提供售后技术服务,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ii特殊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1年1月-2022年12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1年1月-2022年12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19年-2021年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2021年1月-2022年12月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自行到单位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本次招标: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查询)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 (3)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4)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5)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 (6)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应商; (7)不接受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各招标人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并处于限制期内的供应商。 |
CY02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③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8、2019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1-2022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至2022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2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
SN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 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不得使用贴牌产品和战略合作伙伴生产厂提供的产品。 ⑤投标人必须以书面承诺如因业主或苏州相关检测机构抽检出现不合格产品而被处罚时,同意招标人按双倍对其处罚。 |
GJX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6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 至少两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完善信息(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采-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5.2潜在投标人完成注册登记并完善信息后,于2023年07月20日08时00分至2023年07月28日17时00分通过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的“供方子门户”,并及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解密。在所投标段(包件)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采-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线下缴纳标书费、保证金。
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汇入银行信息:
账号名称: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账 号:302*****005585
汇款单上须注明投标“SHJC-2023-26 包件号(购买多个包件可合并汇款)”。需在云采平台上传付款凭证后下载标书。投标人如需索取发票的,须提供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word版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6*******@qq.com,若投标人打错账号,标书费不予退款,只能开票,投标人需自行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本次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统一采用电子发票,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后由招标组织单位统一将电子发票发送至投标人预留电子邮箱。
5.3未按规定从中国铁建云采平台“供方子门户”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索要纸质招标文件。持付款凭证前往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5号同济晶度505室领取。
5.4下载招标文件时无需使用CA数字证书。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8月15日9时00分。
递交地点为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的“供方子门户”,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投包件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递交投标文件需使用CA数字证书。投标文件格式为PDF,投标文件名称格式为:公司全称+包件号。
7.开标
7.1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3年08月15日9时00分。
7.2开标方式为: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线上开标。解密时长30分钟,请各投标人务必安排专人准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读取,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2023年07月20日至2023年07月28日有效。
9.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10. 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南接线工程JJSD-JY1标段项目部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锡澄路886号
联系人:万成成
联系方式:186*****097
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轨道交通Y-IV-SG-01标二工区项目部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太阳路加油站东侧中铁十二局项目部
联系人:李绍辉
联系方式:186*****768
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Ⅰ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淞北路与长阳南街交叉路口南340米中铁十四局项目部
联系人: 邓能辉 王晶 郑修顺
联系方式:133*****111 166*****000 158*****656
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海太长江隧道(公路部分)工程主体施工项目HT-A1标项目
经理部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福州路与江心农场中心路交叉口东50米
联系人:周孟洋
联系方式:180*****277
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宁芜铁路扩能改造NWZQ-1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万泰路99号
联系人:黄华哲
联系方式:186*****202
招标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金麟府项目经理部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新北路南侧、华裕路东侧、郯新路西侧地块
联系人:鲍振杰
联系方式:187*****877
招标人:南京地铁9号线一期工程及3号线三期工程轨道施工D.009.X-TA04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锦江路6号锦江大厦
联系人:李旭
联系方式:181*****066
招标组织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上海中心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5号同济晶度大厦5楼505室
联 系 人:赵经理
电 话:188*****815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0日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人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钢绞线 | GJX | 吨 | 2573 |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南接线工程JJSD-JY1标段项目部 | 800 | 5 |
2 | 水泥 | SN | 吨 |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轨道交通Y-IV-SG-01标二工区项目部 | 800 | 5 | |
3 | 钢材及型材 | GX | 吨 | 1000 | 8 | ||
4 | 钢材 | GC01 | 吨 | *****.5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Ⅰ标项目经理部 | 2000 | 10 |
5 | 柴油 | CY01 | 吨 | 500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宁芜铁路扩能改造NWZQ-1标项目经理部 | 500 | 3 |
6 | 柴油 | CY02 | 吨 | 400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海太长江隧道(公路部分)工程主体施工项目HT-A1标项目经理部 | 500 | 3 |
7 | 钢材 | GC02 | 吨 | 4396 |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金麟府项目经理部 | 500 | 3 |
8 | 钢材 | GC03 | 吨 | 4572 |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地铁9号线一期工程及3号线三期工程轨道施工D.009.X-TA04标项目经理部 | 500 | 3 |
注: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2
序号 | 生产厂家 | 产地 |
1 | 上海申特型钢有限公司 | 上海 |
2 | 江苏沙钢钢铁集团 | 张家港 |
3 | 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 | 张家港 |
4 | 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常州 |
5 | 冷水江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冷水江市 |
6 |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 |
7 | 无锡新三洲特钢有限公司 | 无锡 |
8 | 河北敬业钢铁有限公司 | 河北 |
9 | 扬州华航特钢有限公司 | 扬州 |
附件3
标签: 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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