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航道建议书和工程可行性研究二次招标公告

公共航道建议书和工程可行性研究二次招标公告

招 标 事 项 核 准 编 号:
********0154
所 属 区 域:
大连市
招 标 公 告 代 码:
********020151
项 目 名 称:
普湾港区公共航道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工程可行性研究(二次公告)
建 设 单 位:
普兰店市交通局
代 理 机 构:
大连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 布 日 期:
2015-11-9
公 告 截 止 日 期:
2015-11-13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1、普湾港区公共航道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名称)已经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或核准或备案)建设,筹资方式为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2、本工程建设地点在普湾港区,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8日。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3、开、竣工时间:60日历天。4、投标保证金:4万元。5、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港口河海工程咨询甲级资质;3)近三年(2012年至今)内有类似工程(航道工程)业绩;4)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近三年(2012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无其它在建项目,无不良业绩,且在本项目服务期内不得承担其他项目。6、报名时间:2015年11月9日-2015年11月13日。7、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或以上)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近三年(2012年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2年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企业近三年(2012、2013、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等上述资料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不接受网上报名,必须携带资料到现场报名。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于2015年11月16日-2015年11月20日08:00—16:00到大连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大连市中山区三八广场鲁迅路35号盛世大厦1502室)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500元整(现金、支票),售后不退。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招 标 人:普兰店市交通局 招标代理人:大连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三八广场鲁迅路35号盛世大厦1502室联 系 人:崔军 联系电话:****-********传真:0411- ******** 邮编:116001 E-Mail:156*****171@163.com">156*****171@163.com
2015年11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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