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原件备查)。
a.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b.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c.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提供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上述证书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 gov.cn) 核实, 投标时提供证书扫描件。
3)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随时有权做出拒绝投标、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授标、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后终止合同等决定,相关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由此做出的任何损失由对应投标人承担。
4)投标方须提供中海油颁发的海上设备维修资格证书,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如投标方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可免于提供中海油颁发的海上设备维修资格证书,投标时需要提供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证明,并承诺本企业为国有大中型企业。
5)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有效的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颁发的《承包商 QHSE 资质证书》 。如投标时无法提供该证书, 投标人需认真阅读附件 《QHSE资质办理附件》中相关办理条件,并于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已经了解相关办理流程并已经具备办理《承包商 QHSE 资质证书》 所有必要条件, 能够在入场施工前取得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颁发的《承包商 QHSE 资质证书》 ”。否则招标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证书办理条件详见附件《QHSE资质办理附件》。
2.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1)投标人在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液压设备修理或制造项目的验收业绩(合同数量不限),且均满足验收技术要求。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能够体现甲方签字的完工确认单或甲方签字的完工报告或结算发票(如有清单须提供,须体现发票号,发票金额需与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一致)等(年度协议以单个订单完工验收单或结算单做为业绩完工证明)。
3)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的,均视为无效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