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城乡污水提质增效-宿松县乡村振兴-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项目安全消防用品招标公告

宿松县城乡污水提质增效-宿松县乡村振兴-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项目安全消防用品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2招标范围:宿松县城乡污水提质增效项目-宿松县乡村振兴项目-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项目所需安全消防用品招标公告,详见清单。

1.3项目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宿松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西。

二、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2.1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资料: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主营材料检测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主要业绩材料及证明。(涉及需要在当地建委备案的物资需要出具相关备案证明)以上资料投标人须邮寄给招标人。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无合理原因报名后拒不投标的及其它经认定的恶意行为,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2.4如发现现场进场材料与报价参数不匹配,将纳入不良行为供方,并清除出局合格供方名录,不再录用。

※特别注意:所有报名的供应商在云筑网的资料信息中联系人必须是人名。修改方式为:登录厂家云筑网,点击右上角我的云筑――我的资料――姓名(单位名称修改为姓名)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3.1关注云筑网(www.yzw.cn)。

3.2投标人自身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四、招标原则

4.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4.2由分公司招采中心、商务管理部、项目部主管人员组成招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4.3报价须知:此次招标为价税分离固定单价招标,货物原价含原材料、标准件、配套件及加工产品整个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并包括随货物供应的易损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应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检测报告、安装调试配合验收费用、含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材料供销部门手续费、材料验收之前的保险费、服务费和各种税费。其中运输费系指:由中标人将所需相关材料和设备从制造厂运至交货地点落地发生的费用。

五、定标原则

5.1本次招标暂定1个中标单位。

5.2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合理低价中标,初评:依据合理低价原则,初评主要根据报价从低到高顺序选定进入下一轮议价的投标方,原则上按参加投标单位数量的50%-70%(出现小数点后一位的,按四舍五入进位取整)比例选定入围,进入下一轮谈判。复评:经过1次以上商务谈判,按最终价格从低到高依次选择3家投标单位,分别评定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单位。5.3在每轮报价过程中,当轮报价不能高于上一轮报价。

5.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投标结果,并重新组织招标。

5.5在同等条件下,上年度评级高的分供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5.6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30 个工作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人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5.7所有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由法人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递交投标单位资质证明及相关物资检测报告等材质证明各1套(盖单位公章),未交的单位资审不予通过。

六、质量要求

6.1本招标下的所有货物均应符合相应的中国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6.2本招标下的所有货物均应符合设计规范以及图纸要求。

6.3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

6.4投标人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含甲方 ISO***** 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招标人规定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6.5宿松县城乡污水提质增效项目-宿松县乡村振兴项目-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项目项目工程技术人员依据图纸、现场实况提出的所有具体要求。

6.6违约:因产品不合格造成的试验费、退换货费用等,由中标人承担;同时处以不合格材料货款10 %的罚款,罚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当履约保证金不足时,从未支付的货款中扣除);由此引发的工期延误、窝工误工等责任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七、交货、验收要求

7.1 质量基本条件: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招标文件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7.2投标人需保证出厂质量证明书、试验报告单等资料随货同行,不能涉嫌造假。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退货。送货时必须随带出库单。

7.3 验收方式:尺量、点数,以我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7.4 交货时间:按项目要求分批进场 。

7.5 交货地点:宿松县城乡污水提质增效项目-宿松县乡村振兴项目-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项目工地现场或指定地点。

7.6送货人要求:送货人必须经中标人书面授权且必须随货同行,送货单由送货人与招标人指定验收人员共同签字方可生效。

7.6 由中标人负责将货物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运输、卸货的费用和风险由中标人承担。

7.7 中标人发货后24小时内,应通知招标人,以便做好接货准备工作。

7.8 中标人装运的材料必须符合甲方通知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否则由中标人承担一切后果。

7.9 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材料需要补充或更换,则此部分材料由中标人负责运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并承担一切风险和费用。

7.10 中标单位因疫情原因不能正常供材安装导致项目工期延后,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甲方有权无偿更换中标单位。

7.11如果由于中标人的原因导致材料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或损坏,中标人有责任及时补充供应丢失的材料,全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7.12违约:中标人未以书面形式将无法按时交货的原因及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招标人或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严重传染性疾病等不可抗力除外)的,每迟交1日扣除迟交货物金额的1%,但违约金的支付不超过提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10%,并承担因货物延误或提前而可能给招标人造成的相应一切损失

八、技术要求

8.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灭火器箱》GA139-2009,《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2008。

8.2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国家规范和地标、行标及相关图集。

8.3所供应材料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要求,并提供检验报告、材质证明、合格证等质量合格证书。

8.4 档次要求:所供材料必须符合招标文件中各项技术要求,满足工程使用条件。

九、样品封样

9.1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清单提供相应样品及质量证明文件等。

9.2需要封存样品的由项目物资部进行收集,样品封存在项目物资部,项目物资部组织商务管理部、技术质量部确认样品,由相关部门经理确认样品无误并签署物资封样单。

十、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10.1投标人需在资格预审前采用银行汇款、投标保函两种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元后取得投标资格,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合同签订后30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随即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1个月内无息退还。

十一、招标清单

消防用品清单

序号

物资(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计划数量

备注

1

灭火器

4kg/干粉

200

含运输费

2

灭火器箱

4kg

100

含运输费

3

担架

镀锌管80公斤

5

含运输费

4

氧气袋

50升+2m鼻氧管

5

含运输费

5

急救药箱

10寸(15*24.5*16cm

10

含运输费

6

消防水带

尺寸65-25米长,枪头

50

含运输费

7

防汛沙袋

40*80

500

含运输费

8

铁锹

尖头+1.4m手柄

30

含运输费

9

雨衣

分离式

100

含运输费

10

雨鞋

中筒30cm高

100

含运输费

11

强光手电

80w

30

含运输费

12

探照灯

高亮投光灯1kw

20

含运输费

13

货架

200kg/3层

10

含运输费

14

发电机

10kw (380v)

1

含运输费

15

电缆线

6mm2五芯铜线

200

含运输费

16

电缆线

2.5mm2 三芯铜线

200

含运输费

17

水泵

2.2kw (2.5寸)扬程15米,220v

2

含运输费

18

水带

和水泵匹配2.5寸

/25米长/压力10+

500

含运输费

19

救援三脚架

电动救援

5

含运输费

20

呼吸器

长管电动送风呼

吸器

5

含运输费

21

气体检测仪

四合一

5

含运输费

22

反光锥

塑料

200

含运输费

23

开关箱

箱体尺寸:

300*400;内配:

5

含运输费

24

4G远程执法记录仪


6

含运输费

25

送风机

8寸手提式风机+5

米PVC管

5

含运输费

26

扩音器


5

含运输费

27

骨折固定板


10

含运输费

28

线手套

克重900棉,12副

/包

10

含运输费

29

测酒仪


5

含运输费

30

激光笔


6

含运输费

31

警戒线

夜间反光,50米/

每卷

50

含运输费

32

救生衣

均码

50

含运输费

33

安全带

五点式

50

含运输费

34

毛巾


300

含运输费

35

香皂


300

含运输费

36

卫生纸


300

含运输费

37

矿泉水

24瓶装

100

含运输费

38

洗衣液

5L(10斤装)

300

含运输费

39

十滴水

5ml;10支/盒

300

含运输费

40

藿香正气水

10ml;10支/盒

500

含运输费

41

电动车


6

含运输费

42

对讲机


50

含运输费

43

工具包


10

含运输费

44

彩条布

100

含运输费

45

消防展示柜

2*0.4*2.4m(铁锹5+破拆斧4+消防桶4+灭火器4)

2

含运输费

46

太阳能语音播报器


10

含运输费

备注:实际数量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清单数量为准。

十二、结算方式

12.1预付款:无

12.2到货款:每月15日,甲乙双方根据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实际供货量办理结算,每月结算一次,结算办理完成后下月月底前支付单次结算额的70%,每月的结算款在甲方依据工程款回收到位的情况下支付。供货结束后双方办理总结算后支付到80%,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支付到97%,剩余3%的货款将作为质保金,工程验收合格后两年内无息付清,在结算的同时乙方应出具甲方的验收签字书面文件作为付款依据。

12.3付款的宽限期为3-6个月,进度款支付视建设方资金到位情况支付。

12.4供货方及时提供银行帐户、发票。发票与银行帐户相一致。

12.5供货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三、报名截止日

详见云筑网(www.yzw.cn)。

十四、招标联系人

宿松县城乡污水提质增效项目-宿松县乡村振兴项目-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项目:

姓名:李小磊

联系方式:173*****621

中建二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事业部:

姓名:丛日盛

联系方式:188*****252

2023年7月20日



标签: 城乡污水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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