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院零星装饰及维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关于医院零星装饰及维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要求,经院长会办公研究,决定对盐城市口腔医院零星装饰及维修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盐城市口腔医院零星装饰及维修工程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2.1、建设地点:盐城市口腔医院内(盐城市解放南路143号)。

2.2、服务期限:5年(2023年6月1日-2028年5月31日)。

2.3、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必须确保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确保安全无事故。

2.4、本项目预算为50万元/年,如因体制调整、产权转移等情况,招标人不再负责招标项目涉及建筑物部分或全部设施的管理维护,则中标单位相应减少或退出零星维修服务,不得向招标人主张因此造成的可得利益损失或其他损失,相关费用按照实际工作量经审计结算。

2.5、本项目投标下浮率不得低于5% 。

三、现场踏勘(必须)

请投标人投标前自行踏勘现场(现场踏勘确认,联系人:沈静 联系电话:0515-********)并签署现场踏勘承诺确认书,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4.1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且投标截止日时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岀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3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上述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投标单位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2年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4.6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7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⑴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3个月。

⑵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4.8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9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在开标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书处理。

4.10其他要求:

4.10.1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21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1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10.2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10.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五、资格审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办法确定潜在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盐城市口腔医院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盐城市口腔医院网站”上免费下载。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口腔医院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0日下午15:00;

7.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盐城市口腔医院基建设备科(盐城市解放南路143号医技办公楼三楼)

八、开标有关信息

8.1、开标时间:2023年5月30日下午15:00;

8.2、开标地点:盐城市口腔医院基建设备科(盐城市解放南路143号医技办公楼三楼)。

九、报价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报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必须装入材料袋后密封,在封口处加盖法人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相应名称。本次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十、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0.1、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现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0.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现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交纳,并签订合同后方可退还(无息)。

10.3如中标人中标后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予以扣除。

10.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撤销投标。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

(3)投标人相互围标、串标的。

(4)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5)投标人中标后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0.5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缴纳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转帐或电汇或网汇形式汇转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存于招标人处,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后退还。

十一、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11.1投标人从盐城市口腔医院网站获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以便澄清。

11.2疑问送达时间:202352618:00时前。

11.3疑问送达地点:盐城市口腔医院基建设备科(盐城市解放南路143号医技办公楼三楼),联系人:沈静,联系电话:051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11.4答疑文件(如有)发布时间:2023527日18:00时前。

11.5答疑文件领取地点:盐城市口腔医院基建设备科(盐城市解放南路143号医技办公楼三楼),联系人:沈静,联系电话:0515-********

11.6招标答疑文件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答疑文件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最新的修改答疑文件为准。

11.7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答疑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答疑中明确。

11.8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相互矛盾时,若无其他特别说明一般均以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十二、中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十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联系人:沈静,联系电话:0515-********

招标人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143号,邮政编码:******

盐城市口腔医院

2023年5月1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零星装饰及维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