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照明设施节能改造及综合管理协议》履约评估竞争性磋商公告
《昆明市城市照明设施节能改造及综合管理协议》履约评估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昆明市城市照明设施节能改造及综合管理协议》履约评估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7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KMZC2023-C3-*****-YNWB-0018。
2. 项目名称:《昆明市城市照明设施节能改造及综合管理协议》履约评估。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00元
5. 采购需求:
(1)完成《昆明市城市照明设施节能改造及综合管理协议》履约评估工作(包括履约情况调查评估、资产清查、完成7.1 万个高压钠灯光源更换为LED光源的资金测算及预算编制工作、全面普查我市“有路无灯,有灯不亮”路段补建整改数量及资金测算工作、完成智能化照明控制系统升级资金测算工作),并出具相关成果文件。
(2)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6.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并出具相关成果文件止。
7.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9.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0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社团组织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或自然人证明材料;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其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新成立不满1年的公司,提供开户行资信证明或资金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提供财务报表;自然人提供承诺函。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供应商须提供在2022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提供在2022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事业单位除外)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或“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备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 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磋商。由多个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磋商申请人的身份共同参加磋商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须达到本公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第(一)条和(三)条的规定要求;
(2)联合体应以具备造价咨询能力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本项目仅接受2家以内(含2家)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单位中一家应具备造价咨询能力,一家应具备审计能力,联合体各方之间均应订立联合体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本项目造价咨询、审计两类工作范围每一类仅能确定一家成员单位承担,若任何一类工作范围确定二家或以上成员单位承担,则该联合体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4)订立联合体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
3、 以分公司参与本项目磋商的,若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 为本次采购项目前期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0日至2023年07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方式:(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按上述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360号凯旋大厦1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index.html)和昆明市城市管理局(https://cgj.km.gov.cn/zfxxgk/fdzdgknr/)网站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index.html)和昆明市城市管理局(https://cgj.km.gov.cn/zfxxgk/fdzdgknr/)发布的信息为准,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或澄清将在公告发布平台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技术操作咨询:如对电子采购流程不清楚可查阅政采云(https://e-learning.zcygov.cn/index)“秒懂政采云项目采购”学习或致电政采云平台:*****。
八、联系方式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昆明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
联 系 人:郑老师
电 话:087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务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360号凯旋大厦18楼
联系方式:087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昆明昆交会支行
账号:5305 0194 5037 0000 0343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凯、杨明怡、嵇忱忱、周蒙蒙、杨雯雯
电 话: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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